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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囤货抬价赚150万被查,厂家:非外地援助物资,感到震惊

地市 | 发布时间:2022-04-20 | 人气: | #评论#
摘要:极目新闻记者 赵德龙 视频剪辑 柳之萌 4月19日,上海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高某囤积物资高价对外销售获利150余万元,引发关注(极目新闻4月19日曾报道)。正值疫情期间,高某如何能囤积

极目新闻记者 赵德龙

视频剪辑 柳之萌

 

4月19日,上海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高某囤积物资高价对外销售获利150余万元,引发关注(极目新闻4月19日曾报道)。正值疫情期间,高某如何能囤积到这么多物资?这些物资是否是外地捐赠上海的援助物资?

4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批物资来自安徽。据厂家人员介绍,高某可能是从厂家在上海的经销商或其它渠道采购得来,但肯定不是外地援助物资。他们对高某的行为感到震惊。

6斤多冻鸡要价300多元遭举报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4月18日通报,当事人高某借用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某网络平台开设“蔬悠生鲜轻食”线上店铺,自2022年4月10日起销售青菜、鸡蛋、鸡、鸭等生鲜食品。为追求不法利益,高某将购进的青菜、鸡和鸭大幅抬高价格后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50%、184%和437%。

上海市场监管局将相关线索移送警方。4月18日,静安警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陕西南路一小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小区弄堂附近有快递人员聚集,且在弄堂内堆积着大量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经走访调查,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某。

经现场走访和缜密调查发现,4月10日以来,高某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并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对外销售。同时,为追求高额利益,高某从外地以批发价购入的青菜(6元/斤)、冰冻鸡(38元/只)和冰冻鸭(35元/只)大幅抬高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了150%、184%和437%。截至案发时,高某已累计销售175余万元,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4月20日,一上海市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的朋友曾想在“蔬悠生鲜轻食”购买一只6斤重的冻鸡,对方竟要价300多元。朋友上周已在平台上对该商户进行了举报。

厂家:冻鸡出厂价仅20多元

事件曝光后,网络上不少人怀疑高某所售卖的物资是否为外地援助物资?4月20日中午,安徽一食品厂家的邱姓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昨天看新闻了解相关情况后,对高某的行为感到震惊。高某所售卖的物资确实出自他们厂家,并非通过厂家直接购买,可能是通过他们在上海的供应商那里采购得来。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他们厂家在上海有几个经销商,他们送到经销商手上一只冻鸡大概20多元,即便经销商再转手分销出去,也不应该卖到那么贵的价格。“我们厂家一只冻鸡出厂价最高28元,那还是2019年猪肉价格最贵时。”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给上海市场供货已多年,疫情期间也办理了相关通行证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高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哄抬价格的有关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本案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高某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并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对外销售,哄抬物价,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因高某经营数额达175余万,违法所得150余万元,且现正处于上海疫情特殊时期,严重破坏上海正常的食品供应秩序,符合2022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非法经营罪新的处罚标准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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