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9年,该监察大队对某科技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0余次,其中11次发现露天堆场等场所存在问题,检查人员虽当场提出监察建议,但轻信该公司解释,未按要求对堆放物料进行深入核查,带来环保安全隐患。 梅理清作为监察大队主管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此前发生的违规审批无处理能力企业处理废水污染长江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彭太刚等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不负责问题。 2018年2月,天津市河西区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彭太刚等人没有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地排查,也没有对群众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仅仅依靠社区报送情况和简单的口头询问等方式应付排查工作。 群众多次举报当地金冠会馆负责人范某雇佣20余名社会人员阻碍执法、天塔街综合执法大队为金冠会馆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但天塔街道一直未将已掌握的金冠会馆问题线索作为涉恶问题线索上报。 2019年3月,范某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并被提起公诉。彭太刚作为分管领导,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辖区内线索排查出现遗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冷魁等人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 2018年5月,冷魁违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在明知上级主管单位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签字同意在股权变更文件上加盖公章,并让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甫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冷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削弱了国有资本对公司的控制力,使国有资产面临监管漏洞和重大风险。冷魁还存在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孙甫伶还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陈跃在负责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推动项目建设不力,截至2019年7月全县达到入住条件的移民住房仅有584套,与任务数相差740套,实际搬迁户和搬迁人数只占总计划的24.24%和26.17%;同年6月,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数据时,陈跃明知工作实际进展与工作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就要求职能部门按住房主体建设完成率100%上报。 陈跃工作怠惰,弄虚作假,对岑巩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消极负面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总支委员、副局长张宏学搞特殊、耍特权问题。 2019年8月13日,张宏学参加定边县职工歌咏比赛颁奖晚会,在乘车进入晚会现场时,因没有通行证被拦停,与现场交警执勤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声称“不让进,明年不要来找我签合同”,对执勤人员“耍官威”、颐指气使,并用手机对执勤人员拍照。张宏学的不当言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张宏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人社系统、责令辞去定边县第十八届纪委委员。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世明履职不力影响复工复产等问题。 2020年2月,曾世明担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县复工复产工作。曾世明未按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促,也未能全面掌握各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致使该县第一批拟复工复产的28家企业中有19家企业未按要求复工复产。 之后,县政府再次召开复工复产调度会,明确要求10家重点工业企业于2月12日之前复工复产,会后曾世明未安排向拟复工复产企业逐一传达会议要求,其中7家企业因不知晓会议要求而未能按期复工复产。 曾世明作风不实、推进不力,致使该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滞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同时还存在其他不正确履职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8起问题,是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