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2)
地市 | 发布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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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也是有使用期限的。草案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拼装或者非法改装、加装的电
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也是有使用期限的。草案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拼装或者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达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装、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二百元罚款;加装的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车篷、车厢等装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代为拆除;达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禁止在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充电
有的居民习惯将电动车停放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甚至在楼道内充电。这样的行为其实很危险,容易引发火灾。
草案明确,在消防安全方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
江苏还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等作了一系列便民服务和保障规定。草案明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拓宽登记渠道,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方便群众就近登记。
六周岁以下要用安全座椅
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都有年龄限制。草案拟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推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工作。
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但如果带的是六周岁以下的孩子,则可能需要配备安全座椅。记者注意到,草案拟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据悉,草案将通过立法形式进行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驶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已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设区的市的有关规定临时信息牌有效期早于该期限的除外,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临时信息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原题为:《注意啦!江苏拟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六周岁以下儿童要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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