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中国作协新任主席的一封信(2)
文化 | 发布时间: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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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淤堵不除,终为淤堵。但去除瘀堵,药缓则不能达,用猛药的效果也不一定好,这需要高度智慧来辨证下药。 大量淤堵的除了堵在期刊发表上,还堵在文
淤堵不除,终为淤堵。但去除瘀堵,药缓则不能达,用猛药的效果也不一定好,这需要高度智慧来辨证下药。
大量淤堵的除了堵在期刊发表上,还堵在文学大奖上。国家当初设立文学大奖的初衷是,通过奖励优秀作者,刺激大家的创作热情,从而多出精品。这个初衷是好的,而通过实际运作的结果看,事实并不让人满意。因为这些荣誉和钱,并没有奖励到优秀作者,而是都给了文学活动家和文痞,他们写的诗文不咋地,但其活动能力却超强,往往能摘到果子,这也导致文坛诗坛跑奖成风。而真正的优秀作者往往闷头写作,不善于交际、跑奖,所以往往与大奖无缘。这与国家当初设立文学大奖的初衷,可以说是背道而驰,南辕北辙。
而且现在文学奖也太多了,国家级的、地方级的,再加上各个文学期刊自己弄得名目繁多的各种奖,数不胜数。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几乎每天都有奖项开奖,锣鼓喧天,好不热闹。可是这种喧嚣对文学创作并没有好处,因为文学创作需要静下心来,长期坐冷板凳,与名利保持距离,才能写出精品。而天天敲锣打鼓的开奖,只能让文学界处于一种浮躁之中,写出来的只能是追求名利的低劣之作,不会是精品。
所以,不但不要上马新的文学大奖,已经有的文学大奖也要整顿、叫停。我个人建议,除了“鲁奖”和“茅奖”保留以外,其他的文学奖项可以统统叫停,还给文学界一片清净,也让那些文学活动家和文学混子无利可图,另择他路。省下的奖金,可以给有实力但尚无名气的作者出版著作,这样对文学更有意义。
“鲁奖”和“茅奖”虽然保留,但也要进行大力改革。我个人建议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革新:
一,精简获奖数量。现在的“茅奖”平均每届要评出五人,“鲁奖”更是惊人,每届要评出30人获奖。如此多的获奖者,不但作品质量保不住,也不利于形成可以让大众聚焦学习的榜样作用,严重损坏了作为国家级大奖的权威性。更像是文学活动家和文学混子们的“排座座,分果果”的游戏。所以,“茅奖”可以改为每次只有一个获奖名额,可以下设十个扶持奖,从省下的奖金里分一部分给他们。“鲁奖”每种文体也只保留一个获奖名额,下设五个扶持奖。这样每届获得“鲁奖”不超过六个。少而精好过多而滥。
二、参评作品。现在的“鲁奖”和“茅奖”都是只凭一部作品参评,这样的弊端很大。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级的大奖,能得奖的人肯定是文学大师,其人品和文品都要远远高于普通文学爱好者,才能与之相配。只凭一部作品,是无法保证获奖者的人品和文品。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有的获奖者很多著作都是低劣作品,但这些作品都不在“鲁奖”评委和“茅奖”评委的考量之中,因此并不影响他们获奖。但广大的文友诗友,却把这些低劣作品列入对获奖者的考量之列。导致对获奖者心存质疑和不服,让大奖丧失了权威性。所以应该改为用全部作品参评,而且获奖者最好的作品一定要达到精品的水平,最差的作品也要达到优秀水平,也就是说最差的作品也要比普通文学爱好者写得好,才能让人服气。否则,如果获奖的人,最好的作品也就比普通的文学爱好者好那么一点儿,最差的作品还不不如普通人写得好,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三、评委投票方式。现在的“鲁奖”和“茅奖”在初评就开始择优,结果选出的获奖作品没看到好在哪里,硬伤和内伤倒是一大堆。所以可以改为,初评的时候不选好的,先选差的,先挑刺,把差的淘汰掉,挑不出刺的自然就是好的。当然挑刺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捕风捉影,鸡蛋里挑骨头。而是要有理有据。比如可以规定像:病句,语句不通、语言啰嗦、语言肮脏、黄色下流、恶俗低俗、前言不搭后语等基础文学修饰手法及语言要求,作为硬伤指标。这些硬伤连初中生写作文都不允许有,对于参评文学大师的作家诗人,更是不能允许有。可以把参评者最近出版的著作,当做主要参评作品,以前的旧作当作辅助参评作品。主要参评作品只要有一个硬伤,辅助参评作品每本有三个硬伤(处女座可以放宽到五个),符合一个就可以淘汰。这样也节约评委的时间,因为有的作品前十页就有很多硬伤了,甚至有的作品第一页就不下三处硬伤,那就直接淘汰,后面的内容就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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