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晋(长上)应急罚﹝2025﹞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思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870904J)因存在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被处以2.5万元人民币罚款,这一处罚再次彰显了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严肃性与常态化。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
此次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清晰明确:2025年11月26日至27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对长治经坊煤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3-边角15工作面运输顺槽1#顶板离层仪基点牵引丝卡环脱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同时参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顶板离层仪是煤矿井下监测顶板岩层移动、防范顶板坍塌事故的关键安全设备,其基点牵引丝卡环脱落直接影响设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极易导致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进而引发顶板类安全生产事故。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环节,井下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保障矿井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长治经坊煤业此次暴露的问题,反映出企业在现场安全设备管理、日常巡检维护等环节存在疏漏。
近年来,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精准化专项检查,持续紧盯煤矿井下设备运行、现场作业规范等关键环节。此次对长治经坊煤业的处罚,既是对具体违规行为的纠正,也是对煤矿企业的警示:安全生产无小事,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井下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检与维护,确保各类安全监测设备始终处于有效运行状态,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对于煤矿行业而言,顶板安全是井下作业的重中之重,相关企业需以此次处罚为契机,全面排查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的运行隐患,完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每个作业环节。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以严格监管倒逼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煤矿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