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与此同时,监管也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方面,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众多、房源分散,监管部门难以对所有租赁行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另一方面,跨部门协调监管也面临挑战,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涉及房产、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要求更高。”张波认为。 租赁市场将进入新阶段 《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同时,对于出租与承租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对经纪机构规模、人员、管理、收费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通过微信对每经记者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住房租赁市场正逐步从大规模筹集建设进入存量提质阶段,这也对长租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住房租赁行业机构化率仍较低。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截至2025年6月,全国开业规模TOP30住房租赁企业累计开业房源量为135.9万间,占整体市场份额仍较小。从市场化、专业化的政策导向来看,我国长租公寓企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曹晶晶说。 张波认为:“《条例》实施后,租赁住房供给将形成政府保障+市场主体双轨制,市场化主体通过长租社区开发、存量资产盘活等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的新阶段。未来5年,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成为市场主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