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托管项目也并不互通,在哪家店办理,就只能在该店续签、回购。即便是同样的产品,不同店面也不能“调货”。“我们各店之间看不到彼此库存,用的都不是一个系统。”该工作人员解释,还是因为管理模式和定价不同的原因,但是直营店和旗舰店相差不大,私人加盟店的情况是由各自决定的。 后续追踪: 涉事门店负责人被羁押,河南一家店已换老板 3月25日,中国黄金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向媒体表示,北京富力广场店违法经营,负责人已经被羁押。据21财经报道,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中国黄金方面表示,“我们在积极配合,暂时还没有进展。” 红星资本局致电咨询双井派出所,对方表示情况无法告知;致电中国黄金、中国黄金督查法务部负责人吉林,电话无法接听。 红星资本局此前还报道,在河南焦作的一家中国黄金门店,也有十多位消费者存储的黄金制品无法拿回。 这家中国黄金门店位于焦作市温县天宇城。据天宇城中国黄金维权群里的消费者介绍,和北京消费者投资的金条不同,他们是将自己手里的金手镯、金项链等黄金制品存在门店,可以换取其他同克重不同样式的黄金制品,存金以减免手续费和更换款式的费用。还有消费者选择托管一年,能额外获得小金豆,可以在托管当日就按金价折算成现金领取。 3月26日,天宇城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这家天宇城的中国黄金加盟店老板已更换,消费者维权可以直接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工作人员还向红星资本局提供了原先中国黄金门店的联系方式。红星资本局拨打该电话,无人接听。 律师解读: 消费者可要求加盟商和品牌方共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伟律师3月26日告诉红星资本局,如果消费者报警并被立案,那就说明涉事门店及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罪。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盟店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众或特定的少数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吸收资金,以“托管黄金”为虚假名目,罔顾黄金价格波动行情,变相保本付息,事后人去楼空,存在携带集资款逃匿可能,体现其以实现非法占有目的。故加盟店及其主管或主责人员,可能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中国黄金是否应该对此事负责、应负多大的责任,胡钢表示,依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加盟商/被特许人、加盟商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以及品牌方/特许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酌情确定品牌方对加盟店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一部分的补充赔偿责任。 毛伟则称,中国黄金存在监管方面的问题,但是也可能是加盟店利用了这种加盟关系而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这需要看最后的调查结果。 消费者遇到此事应如何维权?胡钢表示,鉴于本案涉嫌犯罪,建议消费者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及时凭相关合同、付款证明等申报。同时,消费者可组织起来,集体聘请专业律师协助依法维权。 毛伟表示,消费者遇到此事只能是报警处理,卷金跑路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 红星新闻记者 张露曦 王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