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陈润儿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榆社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 1974.05—1975.09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09—1977.07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07—1978.09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09—1982.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09—1985.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90.06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11—1988.11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06—1992.09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2.09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09—1996.03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11被评为教授) 1996.03—1999.01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01—1999.10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10—2000.12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12—2001.07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07—2002.02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2—2002.04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4—2010.09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09—2011.08 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08—2011.09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09—2011.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4.06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06—2015.11 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11—2015.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12—2016.01 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01—2016.11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11—2017.04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04—2017.06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 2017.06—2018.01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01—2019.10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陈润儿简历 陈润儿,男,1957年10月生,汉族,湖南茶陵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 1975.09—1976.11 湖南省茶陵县思聪人民公社秘书 1976.11—1977.12 湖南省茶陵县商业局干事 1977.12—1981.01 湖南省茶陵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1.01—1983.09 湖南省茶陵县马江人民公社(乡)党委书记 1983.09—1985.07 湖南农学院农学专修科农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4 湖南省茶陵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7.04—1990.09 湖南省茶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0.09—1992.09 湖南省茶陵县委书记 1992.09—1994.09 湖南省郴州地委委员兼郴州市(县级)委书记(其间:1993.09—1994.07 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09—1995.04 湖南省郴州地委副书记 1995.04—1997.08 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1993.09—1996.01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