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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深度解析娃哈哈遗产案:遗嘱变数与百亿争夺走向

专题 | 发布时间:2025-07-23 | 人气: | #评论#
摘要:来源: 网易财经 北京 作者 |郑皓元 实习生|宋思敏 主编 |陈俊宏 近期,围绕 娃哈哈 创始人 宗庆后 遗留的18亿美元境外巨额资产的争夺战引发广泛关注。大量媒体报道称,这是一场在杭州(
来源: 网易财经 北京

作者 |郑皓元 实习生|宋思敏

主编 |陈俊宏

近期,围绕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遗留”的18亿美元境外巨额资产的争夺战引发广泛关注。大量媒体报道称,这是一场在杭州(争夺29.4%娃哈哈股权)与香港(争夺信托资产)展开的“平行诉讼”。中华全国律协外事委员会副秘书长、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局副主席陈若剑律师曾处理过俏江南创始人家族信托跨境诉讼案,他向网易财经指出,严格来说,目前不存在同时在杭州打股权继承、在香港打信托继承的两个独立并行案件。香港程序是支持杭州法院继承案件的财产冻结令。

他指出,杭州的诉讼是遗产继承纠纷主案,核心争议是宗庆后遗产(包括境内股权及争议中的境外资产)应如何分配。香港目前的法律行动并非独立的“信托争夺战”,而是基于杭州主诉讼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禁令/禁止令)。三位非婚生子女(下称“三子女”)向香港法院主张,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由宗馥莉担任唯一董事的离岸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昊”)是宗庆后遗产的一部分,为防止资产转移,申请冻结该账户并要求披露资金情况。

18亿美元信托疑云:多维度反证信托或未成立

针对媒体报道及市面争议较大的“18亿美元信托”及“宗馥莉击穿信托”的说法,陈若剑律师结合法律逻辑与公开信息(如香港法院文件),从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起诉对象错误。陈若剑律师表示,若信托已有效设立且三子女是受益人,他们应起诉的对象是信托受托人(如汇丰银行),而非宗馥莉或“建昊”公司。宗馥莉并非信托架构中的受托人或保护人,正常情况下无权干预信托资产。其次是宗馥莉角色矛盾。若信托是为三子女设立,信托架构下的离岸公司(如“建昊”)董事不应由宗馥莉担任,这与信托隔离资产、由受托人管理的目标相悖。

目前,媒体报道称宗馥莉从“建昊”账户转走110万美元“击穿信托”,存在资金操作不符信托逻辑。陈律师指出,若资金确属信托财产,处置权在受托人(汇丰银行),宗馥莉无权动用。她能操作资金,反证这些资金很可能未被纳入信托。此外,当前香港程序中,三子女并未起诉任何信托受托人(如汇丰银行),这与主张信托权利的行动模式不符。

若从财产保全逻辑倒推,三子女能基于杭州继承诉讼在香港申请冻结资产,前提必然是主张该资产属于宗庆后遗产。若主张是信托财产,则与杭州继承案无关,无法在香港申请保全。再从诉讼策略的合理性看,若信托已设立且三子女已是受益人,他们更可能起诉受托人未履行职责,而非主张该资产是遗产或要求宗馥莉履行口头承诺去设立信托。

进一步看,口头承诺与行为也存在矛盾。媒体报道宗庆后曾口头承诺设立21亿美元信托。若属实,恰恰说明信托可能尚未设立。三子女在杭州诉讼中更可能主张:这笔钱仍是遗产,应直接分配,而非要求宗馥莉设立信托(因一次性获得资产更符合其利益)。

同时,设立人存在缺失。信托设立需签署正式文件并明确资产。宗庆后已去世,若生前未完成设立,现在已无法由其设立该信托。综合现有信息,陈律师认为所谓的“18亿美元信托”很可能并未有效设立。“建昊”账户内的资金,更可能被三子女主张为宗庆后遗产的一部分。媒体渲染的“信托争夺战”和“击穿信托”可能偏离了案件核心。

香港裁决核心:“是否维持冻结令”

针对上述两个案件大概的周期时间预测方面,陈律师表示,香港的财产保全程序预计将快速推进,香港法院审查的是“是否维持冻结令”,程序相对简单。预计9月正式开庭后,法院可能较快做出裁决。宗馥莉方有动力加速进程以解冻资产。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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