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法院量刑过重。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警示了潜在的盗猎者,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东方宝石"朱鹮被猎杀,3人获刑最高判9年 据新华社,2015年11月13日,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法院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件,3名涉案被告人中,1人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朱鹮属濒危鸟类物种,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着鸟中"东方宝石"之称。 检察机关指控称,3名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于2015年6月4日下午携带自制的射钉枪在野外打鸟。3人在留坝县二郎庙村发现沟口树林栖息有鸟,用射钉枪将栖息在树上的编号为K07、K09的两只鸟猎杀,并将鸟装入袋子后逃离现场。当晚,3名被告人得知猎杀的鸟系国家保护动物朱鹮,随后将射钉枪和朱鹮尸体丢弃。3人逃回家中后于当年6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构成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孝某、王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珊瑚"保护神"法螺,美食博主吃了被刑拘 据海南政法网,2021年5月11日,海南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发布通报:琼海警方已对涉事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称,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位微博名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当年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经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警方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到案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将其赠送给朋友邹某壮。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并录制食用法螺视频。 2021年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的"保护神"。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四神兽"玳瑁标本,网上叫卖涉案20万 据九派新闻,2023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经侦支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交易疑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玳瑁的标本。
崇明警方赶赴长兴岛与外省市,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玳瑁标本1只。经查,嵇某在网上看到王某发布的销售玳瑁标本信息,与其取得联系后双方很快达成交易。随后,王某伙同宋某通过快递物流的方式将玳瑁标本寄给嵇某。 经鉴定,涉案玳瑁标本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涉案价值高达20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玳瑁,属大型海龟,体重可达80公斤,又名十三鳞、长寿龟,主要以珊瑚礁为食。爬行速度较慢,极易被人类捕杀,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极危级",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玳瑁在中国古代神话中,被称为"玄武",是中国四神兽之一,自古以来被视为祥瑞的象征。用玳瑁的角质片做成的工艺饰品光彩炫目,高贵典雅。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对女主角刘兰芝的外貌有精彩描写,"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诗词中,也常以"玳瑁筵"来描述筵席的精美与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