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知新媒体 北京
编辑 | 余晖 12月5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张务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张务锋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务锋,出生于1960年10月,山东莱芜人,长期在山东工作,曾任临沂市市长、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山东省副省长。2017年2月入京,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局局长。
图为张务锋落马前参与会议时的画面 资料图 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新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张务锋成为首任局长。 去年3月下旬,十九届中央展开第九轮巡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被巡视的单位之一。 2022年6月15日,张务锋落马。他也成为这一轮中央巡视期间落马的首个“老虎”。 2022年12月,张务锋被双开。 通报称,张务锋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如今,张务锋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务锋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7万余元,其中160万元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
张务锋被公开审判现场 图据最高人民法院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务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鉴于张务锋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部分受贿未遂,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今年63岁的“粮老虎”张务锋受贿1647万余元,被判刑10年。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2月5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 张务锋曾长期在山东省内工作,曾任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山东省副省长。2017年2月,张务锋离开工作了近40年的山东,赴京出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张务锋出任新组建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储局)党组书记、局长,去年6月15日被查,是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期间落马的首个“老虎”。去年12月30日,张务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张务锋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