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由于现有证据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只有30多户通过拿出时间证明、上班打卡记录等证明,排除了当时自己不在场或不可能抛掷物品的可能,明确自己不是侵权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其余49名住户均未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和可能加害人的可能性,法院认为这49名住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其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武汉某物业公司要求全部向上述49名住户作为被告进行追偿,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酌定,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对王女士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49户居民承担相应的70%赔偿责任,49名住户应分别向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补偿款4542元。一审判决后,14名住户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原判。 记者探访事发小区正在张贴相关警示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目前王女士仍在休养中。4月15日晚间,极目新闻记者探访了该小区,该小区均为高楼层,记者走访不同楼栋,发现电梯口或入门处,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字样,而事发楼栋电梯口多了一张宣传海报。“这个提醒牌贴起来应该就是这两天,之前都没有见过。”一名住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请勿高空抛物警示牌 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小区已经加强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比如在门栋里贴了警示牌。记者随机询问一些居民此前是否注意这些提醒牌,部分居民说经记者提醒才得知有此警示牌,最近小区在施工,偶有坠物落地。 湖北荣和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告诉记者,为了遏制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国家、地方均颁布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湖北省和武汉市均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高空抛物等行为,一旦违反将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为了防范高空抛物事情的发生,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作出共同的努力,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譬如及时检查、维修、修缮楼栋设施,加强对业主楼栋安全的宣传教育。条件允许,可在小区必要的地方安装高空抛物探头等器材设备,若发生事故,可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调查。 作为业主,也应当提高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知,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追责。在查不出是谁扔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不是本人砸的,并且是二楼或以上的住户的话,很有可能需要与其他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日后若查出具体侵权人后可向其追偿。涉诉后,有不在场证明的住户或者证明与自身无关的证据可向法庭积极举证,如若查明属实,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查到,为了治理高空抛物,武汉市出台了相关文件,也有不少小区安装了高空抛物探头。武汉市公安局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全市百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动落实武汉市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将小区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纳入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中,通过完善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加强防范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