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2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监委消息: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西省监委批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纪委、新余市监委对新余银保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温春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温春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金融“土特产”;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巨额资金炒股获利,违规购买非上市银行机构股份;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不重视家风建设、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伙同亲属从银行贷款并出借给他人,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温春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西银保监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温春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新余市监委研究,决定将温春琴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由公安机关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温春琴,女,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温春琴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县支行、新余市分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工作;历任新余银监分局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新余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萍乡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新余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新余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2022年03月,退休。退休不到一年后被查。 今年5月23日,据廉洁江西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温春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江西省监委批准,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纪委纪律审查和新余市监委监察调查。 延伸阅读:
60岁的唐丽娜等来了一审判决结果: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11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丽娜受贿一案。 唐丽娜被查实,2007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治委员、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1万余元。 唐丽娜是名“老公安”,长期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曾任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6年之久,2021年5月28日在任上落马,8月25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她长期大肆收受礼金,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唐丽娜。资料图 曾当纪委书记近9年,受贿始于纪委书记任上 作为落马的女性公安局长,在全国都较为少见。 唐丽娜,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唐丽娜长期在上海公安系统任职,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科长、研究室科长、政治部科长、副处长。 2006年9月开始,唐丽娜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两个分局和轨道公交总队从事纪检工作,历任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杨浦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轨道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前后三个单位任职纪委书记近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