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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闸限电,国家发改委最新回应!(2)

专题 | 发布时间:2021-09-30 | 人气: | #评论#
摘要:三、在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答: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冷暖,多次对保障民生用能需要、
 
三、在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答: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冷暖,多次对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先后就做好民生用能保障作出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民生用能将在资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占我们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为保障民生用能供应,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民生用能实行合同全覆盖。为此,已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协,实现对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同时,组织供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对民生用气合同全覆盖。要求各地将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全部纳入民生用气范围予以保障。
 
二是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三是切实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责任机制和技术条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冬季高峰期取暖用电用气需求不断攀升,加大了调峰保供的难度。部分时段必须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协调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业生产用能的关系。为此,我们组织各地和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企业建立了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制定了压减预案,必要时科学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线,也要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地方须落实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体责任,供能企业须落实好民生用能的供应保障责任。只要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完全能够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请问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
 
答:今年冬季,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可靠供应。今年冬季全国总装机将达到24亿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约2亿千瓦,有效顶峰负荷将再提高6000万千瓦以上,顶峰发电能力可以超过12亿千瓦以上,全国最大发电能力能够保障最高用电负荷需求,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冬季电力保供。
 
一是做好发电用煤用气保障。加强供需形势研判,压实地方和企业保供责任,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用气保供方案,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气储备,保障发电用煤用气充足供应。
 
二是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充分出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
 
三是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四是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三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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