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事实清楚地证明,所谓“西藏独立”问题完全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是中国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 ——解放西藏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 1949年9月2日,中国共产党授权新华社发表题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社论发表后,西藏各界纷纷响应和拥护,盼望解放军早日进藏。就在新中国成立当天,十世班禅致电中央政府:“速发义师,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势力。”12月2日,原西藏摄政五世热振活佛的近侍益西楚臣到西宁,向人民解放军控诉帝国主义破坏西藏内部团结的罪行,请求迅速解放西藏。当时在西藏颇有声望的藏族学者喜饶嘉措也在西安发表谈话,谴责帝国主义策划拉萨当局进行所谓“独立”的阴谋。1950年初,藏族农牧民、青年、妇女和民主人士代表百余人在刚刚解放的兰州集会,要求解放西藏。 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在复电十世班禅时指出:“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在中央人民政府的英明决策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企盼下,解放西藏的伟大事业正式开启。 二、实现和平解放 为了应对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和西藏地方的严峻局势,满足西藏人民要求早日解放的愿望,1949年12月,毛泽东主席在前往苏联访问、途经满洲里时,写信给中共中央,作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战略决策。 ——昌都战役的胜利,为西藏和平解放创造条件 根据进藏交通状况和西藏的民族、宗教特点,毛泽东主席提出“政治解决优先”和解放西藏“不应操之过急”的基本方针,中央人民政府随后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政治争取工作,先后多次派代表团或代表赴西藏进行劝和,争取能像解放北平、绥远、新疆等地一样实现西藏和平解放。1950年2月,西北局派出藏族干部张竞成携带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廖汉生致十四世达赖和摄政达扎·阿旺松饶的书信等赴藏联络劝和。3月,在中共中央批准和西南局组织下,与西藏政教界有着良好关系的汉族高僧志清法师由成都启程赴藏。7月,以塔尔寺当才活佛为团长的青海寺院赴藏劝和团从西宁出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著名藏族学者喜饶嘉措向十四世达赖和藏族同胞发表广播讲话,呼吁西藏地方政府“迅速派遣全权代表赴京进行和平协商”。同月,西康省甘孜白利寺五世格达活佛一行赴藏。 然而,这一系列劝和促谈活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西藏亲帝分裂分子的重重阻挠。与此同时,西藏上层分裂分子与历史发展潮流背道而驰,不顾地方经济凋敝而扩大军备、调遣藏军,妄图以武力抵抗人民解放军,还勾结帝国主义势力,建立电台、散布谣言,人为制造民族隔阂,派出所谓“亲善使团”寻求一些国家对“西藏独立”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意识到解放西藏已经迫在眉睫。西南局和西北局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做好进军西藏的准备。进藏部队按照“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原则,根据中央“多路向心进兵”部署,以十八军为主力的人民解放军分四路向西藏进军,并于1950年10月取得昌都战役的胜利。昌都解放后,召开了昌都地区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了昌都地区僧俗人民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工作委员会。昌都战役的胜利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始终没有放弃和平解放西藏的努力,在昌都战役进行中仍催促西藏地方政府尽快派人来京。 ——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 昌都战役的胜利使西藏地方政府的爱国进步力量进一步增强,西藏地方政局朝着有利于和平解放的趋势发展。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会议”决定正式派出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和谈。十四世达赖在致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中也表达了和平谈判的愿望。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正式开始。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和充分讨论,最终就西藏和平解放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于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