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以制度优势成功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克服艰难险阻,推动改革一路高歌、壮阔前行。 ——这是突围攻关的胆识。 是什么样的重大改革,让海外媒体直呼“力度空前”“出乎预料”? 仅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层面就涉及180多万人,新组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3个、更名4个,组建和重新组建部级机构25个,调整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和职责部级机构31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性战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 这一改革,正是党领导改革破冰突围、攻坚克难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初就强调:“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握好重大改革的次序,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 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到力克群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突出问题……7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社会优先确立并推动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选择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活全盘的关键问题作为改革突破口,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 ——这是系统集成的布局。 金秋时节,南海之滨,浪激潮涌。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 从曾经“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到如今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这片热土折射的,正是改革路径的深刻变革。 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问题之多、领域之广、矛盾之深前所未有,靠某个部门单兵突进行不通了,靠几项改革举措零敲碎打更行不通了。 “要抓好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总书记清晰指明方向。 7年多来,改革避免“碎片化”,善打“组合拳”,注重理清重大改革的逻辑关系,既抓方案协同,也抓落实协同、效果协同,在国企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集中攻坚,改革充分衔接、相互耦合,不断形成“1+1>2”的“化学反应”。 ——这是循法而行的创制。 2020年12月22日,人民大会堂。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以法律形式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不断推进的立法工作,为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2020年9月13日拍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项目(第三批)集中开工仪式现场。新华社记者 杨冠宇 摄 不止是海南,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一系列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推进,都可见法治的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后不到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两次全会、两大主题、两份决定,形成姊妹篇,如大鹏之两翼、战车之两轮,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稳步推进。 7年多来,宪法实施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合宪性审查稳妥推进;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司法责任制引领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诉讼制度体系更加科学高效……法治体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改革步伐在法治保障下更加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