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根山 见习记者 柴雅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近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
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向4家驻在部门印发《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和问题清单,要求将《通报》报党组书记和党组分管负责同志。同时,组织召开通报会,要求各驻在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受处分人员名单及受处分的种类、时间、事由,确定了处分决定的送达情况、宣布情况等8项重点检查内容。同时,成立检查组,到人事司、部直属机关纪委、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核查档案、案卷等原始资料,确保执行检查有序、有据、有效。
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到受处分人员相对较多、处分执行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开展抽查,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和工资变更情况、查找工作台账和日志、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执行过程和结果。今年以来,共排查受处分人员1665人,发现问题156个,已整改落实149个。
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制定内部审理工作规程,将纪律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单独作为一章,规定处分决定宣布程序,对处分执行事项进行销号管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