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到国土部门的顾虑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迅速沟通。“之前的申请必须设法启动,否则这个事交代不过去。”“要拆就得拆完,大棚房整治行动正好是个契机。”“能否用对新增违法行为的整治来激活失效的申请?” 多部门的紧密协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吴中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吴中区检察院主动担当,向两级国土部门及临湖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针对农庄新增违建面积,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在该农用地上的非法建筑,或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以此来“触发”新一轮强制执行。 最终,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执行程序重新启动,今年4月,新增违章和遗留违章建筑被全部拆除,农用地恢复原貌。 支持起诉,解决困扰村镇多年难题 今年6月中旬,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赵如滨来到浒关镇牌楼村回访,村主任告诉他,养猪场留下的污染情况基本都整治完毕,“黄梅天”都没气味了,“老百姓说幸亏村里找了检察院。” 两年前的夏天,赵如滨接到了浒关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的来电。原来,对方在多方了解后,决定找检察机关来支持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以彻底解决困扰该镇牌楼村多年的难题。 这个难题来自一个占地10亩的养猪场。在调查中,当地居民告诉赵如滨,这个养猪场已经开了二十多年,饲养了几百头生猪,猪场臭气熏天,一到夏天更是难以忍受,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原来,2003年,牌楼村经济合作社和许某签下了7年租约,约定将10亩土地租给她使用,并于2010年续签了两年。到2012年,随着生猪数量不断增大,周围环境被严重影响,居民多次投诉,牌楼村向许某提出中止租赁关系,不再续约。但此后的几年,没有租约并没有影响许某发展养殖,猪场饲养规模越来越大。 直至2016年夏天,忍无可忍的牌楼村村委会联系了环保、公安等部门,就养猪场清退原因向许某作了说明,并部署了具体清退工作。相关部门认为,养殖场的养殖条件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水污染防治法,且无法整改,许某只好承诺在2017年4月前完成猪场清理工作。按理说,纠纷到这里就该结束了。然而村委会发现,2017年6月,养猪场还没有任何搬迁的动静。 村委会向镇里救助,浒关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便想到了常来开展工作的检察机关,于是请求检察机关支持牌楼村经济合作社起诉。 虎丘区检察院经过调查研判,认为根据江苏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牌楼村的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应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这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保护农用地、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件。“应当支持起诉!”赵如滨对那场讨论会印象深刻,他说:“当时院领导在会上特别强调,这个案件不能一诉了之,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释法说理工作必须要跟上,把不稳定因素减到最少。” 案件在2017年底判决,村里的诉讼请求被支持,法院判决要求许某补齐土地使用费,并拆除养猪场,退还土地。判决生效后,赵如滨和村镇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开展释法说理,并在村中驻守一周,全程参与执行工作,“第一次见到这么大型的牲畜迁移现场,很多老百姓围观期盼,我们的工作很有价值!”最终,在检察机关和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1109头生猪被清栏,集体土地被依法返还。 “苏州是鱼米之乡,保护农用地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将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创新工作方式,合力保护国土资源的力度必然只增不减。”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