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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普通人咋防骗?(2)

专题 | 发布时间:2019-01-31 | 人气: | #评论#
摘要:缐杰: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者获得回报后又重复投资的数额不予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把握? 《意见》要求办案机

缐杰:"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者获得回报后又重复投资的数额不予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把握?

《意见》要求办案机关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涉案人员。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姜永义:"严格把握定罪处罚的法律要件,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处理。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司法机关建议公众主动学法知法守法、关注典型事例案例、与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克服贪利心理。

缐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社会公众要对相关公司企业的资信、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等进行深入了解,判断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和商业逻辑,对所谓'高回报、低门槛''钱生钱、利滚利'等诱惑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央广记者:孙莹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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