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了之”加剧基层负担 登封市部分干部谈及“村章乡管”的初衷,称本意是规避村章腐败,杜绝乱盖章、人情章等问题。但记者发现,“村章乡管”这个“土办法”不仅监督作用有限,反而加剧了基层负担。多年来,由于“村章乡管”,乡镇要增加事务、占用人员、承担责任,村干部、村民多跑腿,受访村民和村干部基本都嫌麻烦,都不满意。 登封部分乡镇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公章,而这名工作人员还要兼管其他事务。审批专业事项须另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村章人员并不具备资格或不能发挥“审核”作用,尤其在民生小事上,基本是“见批条便盖章”,在乡里盖章和在村里盖章,并无本质区别。 令记者不解的是,即便在“村章乡管”的乡镇,有的村因盖章事项较多,可以和镇里“说情”,把公章拿回去用一段时间,再还给乡镇。“有时候要检查,需要整理材料,就把公章给村里,弄完再要回来。”一位乡镇干部说。这种随意性使“村章乡管”的监管作用十分有限。 登封个别乡镇已“还章于村”,如大金店镇。“选人用人、三资管理、监督巡查,现在各项制度都很规范,村干部没有违规操作的空间。”大金店镇相关负责人说,疫情防控期间,村里反映到镇里用章不便,经过研判,镇里把章都给了村里,经过两三年时间,运行比较顺畅。 “比如要出租集体厂房,要通过议事程序,进行公示,签合同前还要在乡镇报备,乡镇要审核,纪委还要审核,而且钱款走的都是对公账户,根本不经村干部的手,花钱明细镇里也都能查到。”大金店镇一位村支书说,公章放到村里确实方便群众办事。 落实整改“纸上来,纸上去” 针对“村章乡管”问题,上级部门曾要求整改,登封的整改却是“纸上来,纸上去”。登封市民政部门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的汇报材料,这个汇报材料显示,根据上级领导批示精神,依照相关法规,登封市“村章乡管”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对于汇报材料和现实的矛盾,登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人事变动,需要核实。 另一份2020年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乡镇要指导、监督村(社区)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登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换届后相关部门组织过“回头看”,未注意到这一违规问题。 为何一项违规“土政策”在基层被机械执行七年之久,登封个别干部表示,“我来时就是这样,我也说不清楚咋回事,也没人要求整改”。 “我知道不合规,应该让村里拿着公章。”登封市一位镇长说,他到任时就是“村章乡管”,于是既没有向上反映,也没有进行纠正。 登封市民政部门称“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也没有干部反映过这个问题”。有纪委干部表示,“需要进行调查,如果有这种情况,马上整改”。 今年7月,登封市向记者反馈“村章乡管”问题的整改说明,称“全部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