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个人客户在银行外汇账户里的钱如果要取现,必须严格按外汇局规定办理,否则银行也将受到相应处罚。12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个人耿某某在7日内从同一储蓄账户5次提取1万美元现钞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对某国有银行承德分行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万。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了处罚信息里提及的相应法律条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原文是:“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根据通知,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六种特征: 一是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 二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三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 四是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 五是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六是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通知》要求,银行发现个人结售汇行为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特征,都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银行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银行无法直接确认的,可要求个人提交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个人无法提供的,银行应不予办理。银行在事后核查中发现个人涉嫌分拆结售汇的,应注意收集相关线索,避免同一个人再次办理分拆业务,同时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支局报告。 解读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 单日累计不超1万美元可直接办理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如果是往银行存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外币取现 国家没有总额限制 目前,中国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依然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那么个人提取外币现钞时是不是也要遵守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限制呢? 对此问题,今年6月,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曾在官网“外汇知识问答”栏目中进行了回答。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表示,目前对外汇取现没有额度限制,但由于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有相关规定和限额,故一般情况下,不应存在频繁大量提取外币现钞的行为。 因此,对包括年度累计提钞超过一定金额的频繁大额提钞个人,银行可从自身业务需要和内控要求出发,加强对其提钞业务的真实性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