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先生提供的购票信息
订票时航司小程序页面显示执飞机型为国产大飞机C919,登机后却发现实际执飞的机型为空客A320,感到受骗的祝先生向“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投诉。祝先生说,东航客服回复称愿用积分作为补偿,他对此不满,坚持要求东航补偿与其他航司同等飞机的机票差价。
对此,东航在回复中引述《东航国内运输条件》第九条第二款用以辩解:“航班时刻表或其他地方所显示的航班时刻或机型,仅是预计的时间和机型而非确定的时间和机型,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构成东航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实际执飞飞机为机龄11年5个月的A320
那么,航司单方面改机型是否构成违约、能否免责?相关生效判决显示,航司单方面改机型遭乘客诉讼索赔后,法院可能会对航司作出不利判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孔得建在评析相关案例时认为,在航空运输实践中,飞机的机型关系到旅客乘机的舒适程度和安全水平,因机型更改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尽管关于机型是否构成航空运输合同内容存在不同观点,但随着旅客维权意识的提高,航空公司应当谨慎地处理该类纠纷。
机型变更遭乘客投诉
近日,祝先生向澎湃新闻投诉称,6月1日,他和妻子及孩子从上海返回西安,此前通过东航购票小程序订票时,他发现6月1日15点45分上海虹桥至西安的MU2160次航班执飞飞机为C919,为了体验国产大飞机,他便毫不犹豫地买了这趟航班的机票。但等他和家人登机后,却发现飞机内部装饰陈旧,“我心里还嘀咕,这才投运几天,怎么这么不爱惜”。
落座后,祝先生才发现安全手册上标注的飞机机型为空客A320。他说,他询问空乘,得到的答复是机型调整了。下机后,他投诉至东航,东航客服表示,可用积分作为补偿。祝先生对此不满,便向“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投诉。
祝先生表示,他订票时也有更为优惠的选择,如当天13点50分吉祥航空A320执飞的航班票价为594元,但他为了体验国产大飞机,选择了票价715元的MU2160,结果却未能如愿,而且实际执飞的这架A320机龄已有11年5个月,感受及舒适度肯定也不如刚投入运行不久的C919。
6月18日,“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网络平台向祝先生转达了东航的回复:“对于机型调整未提前通知您,给您行程带来不便我司深表歉意。目前我司暂未开通机型调整通知服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司会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和改进相关服务流程。我司无法满足您要求负责人致歉并补偿与其他航司的差价的诉求,但考虑到航班机型调整,给您带来不愉快体验,出于真情服务,我司同意给予每位旅客1000积分补偿,很遗憾您未接受。”
东航回复称可补偿乘客积分,祝先生对此不满
东航回复称:“航班时刻表或其他地方所显示的航班时刻或机型,仅是预计的时间和机型而非确定的时间和机型,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构成东航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东航以链接形式附上了《东航国内运输条件》,上述回复内容为《东航国内运输条件》第九条第二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东航国内运输条件》第九条第七款规定了三种“可以不经事先通知改变机型或航线,或者取消、中断、延期或推迟航班飞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情形:1.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和要求;2.为了保证飞行安全;3.东航无法控制或不能预见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