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2020-07-29 17:21 来源:澎湃新闻
字号
四川居民程女士莫名被贷款两笔合计1200万元?
涉事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回应称,程女士个人质押存单、户口本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目前,贷款已还清。
7月29日,当事人一方、程女士的儿子杨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银行的前述回应避重就轻。截至29日,涉事银行方面仍未提供1200万元贷款申请的原始材料,仍未做指纹和笔迹鉴定。
除了前述申请材料上的签名和指印被怀疑系伪造,杨先生称,前述所谓的个人质押存单也可能是伪造的。因为“被贷款”事件发生时,是2011年、2012年,当时母亲连2万元都拿不出来,怎么会有能贷出1200万元巨款的个人质押存单,用于担保?
杨先生怀疑,正是因为母亲继承了父亲的股份,所以涉事公司掌握了母亲的身份材料,“和银行私相授受”,伪造了申请材料,并冒名贷款。杨先生称,母亲从未去银行申请过这两笔合计1200万元的贷款。
浦发银行前述回应并未提及,涉事贷款申请是否系程女士本人办理。
杨先生称,母亲目前和他一起生活,情绪不太好。“一方面这事情牵扯出父亲的去世,另一方面牵扯到亲戚的公司,(没想到)亲戚会这样说一套做一套。母亲现在很后悔当时继承父亲在公司的股份。”
他表示,他们和涉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孟君是亲戚,但程女士未参与该公司的实际经营。
杨先生提供一份通话录音称,涉事公司财务总监王斌在该录音中明确表示:前述银行在程女士没有亲自签字的情况下,就把这笔贷款放了,这是银行的失误。
有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如果程女士确实从未向银行申请贷款,则涉事银行明显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如果本案系银行与公司方串通后发放贷款,则银行和公司方该行为或涉嫌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应当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方质疑贷款材料造假,银行回应称贷款申请材料齐全
针对1200万元被贷款事件,浦发银行7月28日晚回应澎湃新闻称,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被打入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相关账户,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杨先生等人在征信记录中注意到前述1200万元被贷款事件后,他从银行申请相关贷款材料,而拿到了借贷合同的复印件。针对合同上有母亲的签名和指印的情况,杨先生称,母亲没签署过前述合同,前述签名和指印均系伪造。杨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相关材料显示,其母贷款的形式是个人存单质押担保,指的是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本币、外币定期存单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他说,“我母亲2011、2012年的时候,2万元都拿不出来,怎么会有能贷款1200万元巨款的个人定期存单用于质押担保?”杨先生怀疑,母亲的存单也可能是被伪造的。
杨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的母亲持有涉事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8%的股份,是父亲去世后,两个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母亲按规定继承的。“但她本人是家庭主妇,没有什么文化,没有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参与公司的管理。”杨先生称,事发后,涉事公司负责人并未出面,但财务总监王斌曾向他说明相关情况。
28日,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负责财务总监王斌回应澎湃新闻称,程女士是汶川顺发电熔冶炼公司的股东,“可以确定的说,(办理贷款时)她是完全知情的”。王斌表示,贷款是严格按照银行的流程合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