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9月11日电 题:两年半强收会费551万元 不缴费不给办执照——国务院大督查在云南又查出一个“红顶协会”
新华社记者字强
云南省建水县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时,“被自愿”加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并缴纳会费;全县两年半强收会费551万元,这些会费成为建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小金库”……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收到群众在“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问题线索,赴建水县实地暗访督查,查实了一个“红顶协会”。早在2017年,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在云南省石林县就查出过类似问题。
近日,督查组来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市场监管所开展暗访,体验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办事人员要求按照墙上所贴指引提供材料,再填写加入个私协会的会员登记表,并明确告知“交会费96元,当场就可打证,每年年报时再交96元”“不入会不能领执照”。
督查组调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档案发现,目前登记在册的14747家个体工商户中,除去4566户“僵尸商户”,剩下的10181户均为个私协会会员并每年缴纳会费。据此计算,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每年就收取会费近百万元。该所所长承认,即使是未年报的“僵尸商户”,也都曾为协会会员并缴纳会费。同时,督查组还发现商户填写的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审核表等一起入档。
督查组随机走访当地多家商户,多数商户表示“入会是被自愿的”“身不由己”,有的甚至误以为这是“国家规定的收费”。
督查组调阅协会有关财务资料发现,协会会费使用混乱,财权实际上由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控制,该局的大额经费开支往往挪用协会会费。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建水县个私协会共收取会费551万元,其中140多万元用于多个市场监管所修缮办公楼、购买营业执照及登记注册表格等。2018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显示:“临安所搬迁预计费用32万元,鉴于我局目前行政经费严重紧缺,建议此次搬迁费用由个私协会列支”;“参会人员一致同意”。
督查组发现,个私协会办公地点就在建水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内,协会下设的14个服务站分别与建水县市场监管局下辖的14处分所合署办公。长期以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个私协会人员交叉,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局在编人员兼任,市场监管局各分所负责人大多兼任协会各服务站负责人。协会各服务站工作人员深度参与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包括窗口咨询、指导商户填写申请材料、直接办理审批事项等。
督查组认为,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滥用行政权力,将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与加入个私协会并缴纳会费捆绑挂钩,且财务管理使用混乱,部门协会不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中央三令五申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要求切断部门与协会利益关联,而这一问题在云南省却依然存在,必须坚决整改。
督查组要求建水县政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全县情况进行摸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红河州政府要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理规范“红顶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
红河州政府表示,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督促建水县及州级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同时,抓紧规范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加强行业协会综合监管,并以此为切入口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