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关之后是审判关,李桥忠夫妇自然接下来就把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作为重点公关的对象,向他行贿十余万元。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改这个案子的时候,实际上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交给你的就是一个关口,你把不住这个关口,后面这个是有经验教训的。 当时梁子安明知这个案子不该改,但面子上又抹不开,他于是告诉李桥忠夫妇,这事难度大,建议他们再找找院领导。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是赵仕杰,虽然李桥忠不认识赵仕杰,但却绕着弯子,找到了能和赵仕杰说上话的人。
刘天鸣(时任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专案组成员):李桥忠这个人很掌握中国社会的潜规则,这个事情放在他那儿,尽管他官不大,但是他通过绕,我认识你,你认识他,他认识他,他认识他,最后绕到那儿,这是决策者,行了。那个年代就吃饭,吃吃吃一路吃过去,吃完了,好,再集中火力,再送点东西,找到了能办事也能办成事的人。 调查发现,李桥忠通过不止一个人和赵仕杰打了招呼,其中之一是时任云南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李桥忠辗转通过一个私人老板结识了袁鹏,送了3万元,袁鹏接受请托给赵仕杰打了个电话。
张雪贫(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袁鹏是省里面主要领导的秘书,当时李桥忠告诉孙鹤予说,他是当秘书的,他背后的人官有多大,他的权力就有多大,对方接到电话那考虑的肯定是这个人,这个事情是你跟我提的,还是你背后的人跟我提的。 这些绕着圈子打的招呼起到了作用,赵仕杰找到时任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提了这个案子,大意是如果能动就动一动。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他这个人,他不会很那个的,他一般就是他意思表露了就拉倒了。我当时只要表态我保留意见,不那个的话,也行。但是毕竟没有那个。我说我就是,第一句话是盲从领导,第二句话,我是丧失原则。 调查发现,孙小果案再审历时一年,进行了三次审委会讨论,之所以反复讨论,正是因为不少审委会成员都认为,这个案子事实证据没有错误,不该改判。这间庄严的审委会会议厅,每个人只要走进这里,就应当摒除一切外界影响,只仰望至高无上的法律,遗憾的是,少数人最终将人情关系和领导意愿带进了属于法律的空间,并凌驾在了法律之上。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最后一次合议,表态就这样的,事实不动了,就把刑期改了,这个案子谁都不敢动事实。 就这样,孙小果完成了“复活”的重要一步,刑期变成了有期徒刑20年。调查发现,李桥忠夫妇同时又在监狱系统活动,操作违规减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和李桥忠既是老乡又是战友,于是不顾原则答应给他帮忙。
罗正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1983年到1997年的时候他是在部队工作,是和我在一个部队,和我是上下级关系,又是战友。 罗正云把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叫来和李桥忠一起吃饭,嘴上说在原则范围内关照,下属也就心领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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