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唐仁健,此前落马的正部级李钺锋也于上周通报被逮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4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为李钺锋资料图,他被批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 公开简历显示,李钺锋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台湾中坜人,2001年11月加入台盟。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他长期在重庆工作,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2017年12月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直至2024年3月被查。 2024年10月,李钺锋通报被开除公职。经查,李钺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0月,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李钺锋开除台盟盟籍处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