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推进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和评定标准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校园足球在线教学平台,发布教学示范课视频和相关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引入先进训练方法和高新科学技术,建设智慧球场和应用智能训练设施和装备,强化科学训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校园足球师资培训体系,建设在线培训系统,建立线下培训和考核点,开发培训课程,制订考核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和考核模式。制订讲师遴选和等级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健全国家资助赴海外留学足球教师和教练员选拔、培训机制,约定相关任务和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建立跟踪机制和继续培训机制。完善体育类院校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招生生源、过程培养、就业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将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考核体系逐步推向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快推进新型足球学校和普通高校足球专业学院建设。 (三)打造校园足球样板体系。坚持扎根中国大地踢足球,放眼国际舞台教足球,努力探索一条中国特色青训人才培养模式。要改变思路,借鉴欧洲和日本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推广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通过教体双方深度融合,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足校。要资源整合,针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不能脱离学制,但又处于足球技能培养关键时期,且中超俱乐部又急需建设U13、U14、U15青训梯队的要求,将体育系统的优质资源向教育系统投入,为每个“满天星”训练营选派一位具有亚足联B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主教练,带领县域内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共同备课,共同制订县域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计划,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校园足球竞赛,并对具有发展潜力的苗子进行专业化训练,提高其竞技水平,待其完成义务教育后,根据其意愿走足球职业化道路或继续升学。这种模式既实现了体育系统高水平专业力量“走进来”,又有利于区域校园足球普及推广提高和教师教练员成长,还能够提前介入对具备足球运动天赋学生的关键时段培养,是实现教育系统共享体育系统优质资源、体育系统扩大选材范围、学校家庭学生得到实惠,教育、体育、学校、家庭实现共赢的最佳路径。要创新机制,继续巩固“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自成体系、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根据教育负有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职责和体育负有建设青训梯队的需求,教体双方要继续相互兼职,在保证组织体系一体化前提下,推进共商共建共融走向深入。加强全国47个“满天星”训练营建设,促进县域内校园足球真正实现教会、勤练、常赛,把教学、训练、竞赛做成样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到2025年实现每个试点县(区)建设一个“满天星”训练营。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各级“满天星”训练营建设。 (四)做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以赛促训、以赛提质,确保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班班有球队,定期组织比赛,通过年级联赛组建各个年龄组的学校代表队。在校内联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联赛。在联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选拔性竞赛和夏(冬)令营活动。在全国最佳阵容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各组别校园足球国家队选拔和建队机制,完成好各级各类国内外交流和竞赛活动。与中国足协共商一体化竞赛体系,校园足球在做好自身竞赛体系的同时,积极组织队伍参加青超联赛等双方共同主办的赛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女子组和高中组、初中组)将分别与中国足协女乙联赛和青超联赛实现全面融合,由全国校足办和中国足协共同主办。严格赛风赛纪,完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处罚条例,健全监督、执法和仲裁机制。出台明确规定,规范涉及校园足球队员参与的赛事活动,确保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