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银行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央行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据证券时报报道,央行针对银行在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的考核设定了三个考核时点,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截至12月末,上述占比要不少于50%;截至明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
“今天上午已经开会落实了人行的要求,我们银行要求从9月1日起发放的新贷款中,不低于30%要采用LPR报价。”沪上某银行对公业务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具体在操作中,上述人士透露,如果贷款已经签了合同并已经办理了抵押,那就按照合同执行,参考基准利率,但是如果合同还没签或者合同签了但款还没放下去,就看与客户协商,如果客户愿意改用LPR肯定按照LPR执行,如果客户不同意就按照合同执行。
“人行的要求应该是可以完成的,参考8月20日的LPR,相比基准利率的下调幅度是10个基点,不过实际中也有一些不确定的问题,”上述人士表示,“目前LPR只有一年期和五年期,而我们实际中会有三年期的贷款,这部分怎么定价还有待明确,可能先还是会参考基准利率。”
8月17日,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解决了原来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的问题。
央行上海总部8月2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召集170余家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推进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尽快实现新发放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并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此外,央行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有关政策吹风会上已经明确,自2019年第三季度起,人民银行将把LPR运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银行贷款原来是参照基准利率,将来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这是全覆盖的,不是说某几种继续参照基准利率,某几种参照新的LPR,而是全覆盖,各种贷款都要参照LPR。在推动的过程中,我们会纳入MPA考核,也就是宏观审慎评估。”央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