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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7例,累计报告27例

地市 | 发布时间:2020-01-23 | 人气: | #评论#
摘要:健康浙江微信公号 2020-01-23 13:49 字号 2020年1月22日12时至1月23日12时,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7例,其中杭州5例、宁波2例、温州2例、绍兴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

健康浙江微信公号

2020-01-23 13:49

字号
2020年1月22日12时至1月23日12时,浙江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7例,其中杭州5例、宁波2例、温州2例、绍兴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5例。
 
截至2020年1月23日12时,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7例,其中杭州6例、宁波5例、温州6例、绍兴1例、舟山1例、金华1例、衢州1例、台州6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旅行史和密切接触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重症3例,危重1例,其余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目前未发现发热等呼吸道相关症状。
 
1月23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实施最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和疫情监测,开展最有效的医疗救治,做好最充分的物资准备等,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原题为《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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