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该装饰工程公司一样,遇到类似问题的不在少数。海南某景观公司曾中标临高某退塘还林工程项目,因不堪忍受王春东多次到现场“检查”,并“指导”其更改方案,公司负责人方某特意到王春东办公室送给他3万元“疏通费”,请他多多关照。王春东二话不说便收下了。对此,王春东的解释是:“收下这3万元是因为方某公司缺乏经验,在自己的指导下才能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 在王春东看来,这是一条绝佳的生财之道。 四处“打招呼”插手工程 不直接管项目,却常常利用挂点监督之便,要求有关部门把项目交给他指定的公司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洪水决堤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为了发财,王春东将手中的权力可谓是用到了极致。 据介绍,在任海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期间,王春东先后分管营林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林业项目办等部门工作。虽然不直接管项目,但他却常常利用挂点监督单位之便,违规给市县林业局或相关部门“打招呼”,要求把项目交给他指定的公司。 2014年至2016年间,王春东就曾多次向陵水县林业局、乐东县林业局、海南抱龙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他们把工程项目交给其同学李某的公司承接。 打个招呼对王春东来说,太容易不过了。不过,没有好处,他是断然不会做的。 摸准王春东脉搏的不法商人,为了承揽项目,变着法儿地给他好处:有的逢年过节拜访一下,送个红包;有的只要王春东一个电话,就送上一箱箱名酒;有的专门在饭店办理会员卡,供王春东及其家人消费;还有的甚至直接奉上数十万上百万元。 牟某就是其中一位。通过王春东帮忙“打招呼”,牟某公司承揽到不少市县的森林抚育项目和生态恢复项目等,项目合同金额几百万至上千万元不等。赚得丰厚利润后,牟某便主动给王春东送去礼品礼金,以示感谢。 “2015年,牟某提出给20万元感谢费,王春东答应了。”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刚开始,王春东还觉得直接收钱不好,便授意牟某用20万元从其胞弟处购买了一件工艺品。后来,王春东多次为牟某招揽工程项目,牟某出手也一次比一次大方。王春东逐渐毫无顾忌、欣然笑纳。 “事情办完了后,按照传统,给个红包,我认为是很正常的。”王春东对此不以为意。 把商人老板当做“提款机” 家中建房、购置家具、女儿上学……凡此种种,统统由他人埋单 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疯狂敛财,这些词,放在王春东身上再恰当不过。 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王春东收受的钱款中,大多数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即便是被免职后,他仍未收手。更令人讶异的是,沉浸在利欲中无法自拔的王春东,已然不满足于坐等商人老板送钱了—— 看上了10万元的花梨、沉香制品,便打电话叫商人老板来支付;想给家里购置一批红木家具,便让商人老板陪他去外省挑选,并让其支付了32万元家具款;女儿读书上学需要钱,便让商人老板从中斡旋、支付费用…… “不仅如此,他还找各种借口,向商人老板索要钱款。比如,以报批项目办理手续需要费用为由,向某公司负责人兰某索要20万元;以家中建房缺钱为由,向某公司负责人毛某索要25万元;以家里急用钱为由,向欧某索要20万元……”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在王春东眼里,商人老板俨然成了他的“提款机”。 而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妄为,是因为他明白,那些同他推杯换盏的商人老板有求于他。 就这样,王春东贪得无厌的嘴脸愈发清晰,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目无纪法,擅权妄为。 “他始终都没有讲到怕,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审查调查人员回忆起与王春东的谈话过程感慨道,这个人纪法意识太淡薄了。 “如此看来,王春东的结局虽令人惋惜,但也确实是咎由自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了,纪法意识丧失了,必然会迷失方向,最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越走越远。”一名曾与王春东共过事的领导干部感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