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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00:19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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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文章:让阅读更简单 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的发展轨迹,交织着企业扩张、权力纠葛与民生受损的复杂线索。从 2002 年的合作开发协议,到持续十余年的耕地破坏,再到 2025 年协调会上的傲慢态度,一系列事件不仅引发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问,更凸显了地方发展中难以回避的深层矛盾。 一、企业沿革与关联网络:利益链条的起点 1.主体变迁 源头:2002 年 7 月 9 日,长治市华晟荣矿业有限公司成立,法人李建明,注册地为长子县南漳镇东旺村,这是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的前身。 延续:2010 年 4 月 22 日,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成立,地址初为长子县南漳镇西南呈村,后变更为西南呈村南、东旺村东;法人历经李建明、王志忠、冯泽斌、牛旭军四任,核心控制权始终与李建明关联紧密。
2.关联企业纵深 二、股权迷局:3% 背后的利益失衡 2002 年 7 月 20 日,长子县人民政府委托县煤管局与长治市南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成为争议的起点: 政府投入:以 “前期费用、图纸资料、勘测费用、初步设计、采矿许可证等” 核心资源入股,占比仅 3%。 企业角色:长治市南烨实业有限公司为主要出资方,但2002 年合作时的实际出资额从未公开。 公众的质疑集中在三点: 1. 采矿许可证作为矿产开发的核心资质,价值重大,却被纳入 “前期费用” 折算为 3% 股权,是否存在资产低估? 2. 南烨实业当时注册资本仅 200 万元(2003 年才增至 5400 万),其能否承担煤矿开发的巨额初期投入?若实际出资与股权占比不匹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3. 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 “弱势” 地位,与后续企业获得的开发收益形成鲜明对比,背后是否有未公开的协议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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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光明同志 三、冲突与权力:2003 年事件的疑云与后续印证 2003 年 4 月 4 日,长治市华晟荣矿业有限公司与长子县西南呈村村民的大规模冲突,暴露出企业与地方权力的异常关联: · 反常之处:冲突发生在长子县境内,按权责应由长子县警方处置,实际却由时任长治县委书记常光明派出 11 辆警车介入,最终引发群众反抗,5 辆警车被掀翻烧毁。 · 权力背景:常光明 1998-2002 年任长子县委书记,2002 年 12 月起任长治县委书记,与华晟荣矿业法人李建明存在直接工作交集。 · 后续印证:2018 年,常光明因 “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利并收受财物” 等严重违纪问题被查处,其腐败行为与 2003 年跨区出警的反常现象形成呼应,加深了 “官商勾结” 的公众猜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