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李女士 在业主看来,万科不仅存在虚假宣传,而且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性质的认定,也自相矛盾。 金域城东花园的高小姐是万科金域中央楼盘中最早签订合同的业主之一,她的购房合同第三条明确写着商品房用途为“办公”,但第十八条却写着房屋仅作“公寓式办公”使用。
购房合同第三条
合同第十八条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邱宝昌:我认为有两种责任,第一,由于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要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去退房,补偿消费者损失。如果有欺诈的话,可以承担一倍或三倍的赔偿。第二,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万科甩锅:销售为了业绩,是笔误! 销售的广告,销售的口号,都说是公寓。但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广告里的公寓,却变成了“办公室”。 当业主们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成为办公用房后,与万科前前后后共协商了五、六次,却没有一次是明确的。 7月1日,万科金域中心城东花园部分业主,终于等到了一份由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落款盖章发出的《情况说明》。
该说明书称:经核实,金域城东花园4座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使用用途为办公用房。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关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介绍”已明确说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办公用房,与部分业主已办理房产证所载明的用途相符。
《情况说明》 7月5日,万科金域中央的业主收到了由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联合发出的告知书,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广告行为。
就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的同时,7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万科金域中央业主刘女士从南海区测绘中心,意外得到一张验收图。 从验收图和现在的楼盘对比来看,金域城东花园外立面的栏杆在验收前是在露台里面的,以办公用房验收的。但业主们收楼时,里面的栏杆却移到了外面,露台直接变成了阳台。这样的操作,让业主们以为这就是可以住的公寓楼。
验收图和公寓楼对比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金域城东花园5座是以办公用房先期规划,并通过竣工验收的。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工作人员指出,金域中央城东花园内外部以住宅标准建设,确实存在违规。
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工作人员 面对业主们对虚假宣传的质疑,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中心负责人刘世泽,将责任直接推到房地产公司流动性最大的销售人员身上。
刘世泽 对于购房合同中办公用房和公寓式办公前后不一、表述混乱的问题,刘世泽解释为笔误。
业主们和刘世泽的谈判不欢而散,而万科金域中央楼盘周围的房产中介和万科公司物业装修中心的员工还在以公寓的名义,继续兜售、装修实际为办公用房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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