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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陆克华简历照 通报称,陆克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陆克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首个被中纪委通报搞“低级红”“高级黑”的落马高官 陆克华是首个被中纪委通报搞“低级红”“高级黑”的落马高官。 中共中央在2019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要防止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现象。《意见》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何谓搞“低级红”“高级黑”? 《学习时报》曾刊文解析,所谓“低级红”就是把党的信念和政治主张简单化、庸俗化,这其中有些行为是违反常理的,在不少情况下,暗含的也是一种“黑”。而“高级黑”是更高级一点的“黑”,在语言上可能更讲究技巧、更华丽幽默,甚至有时披着学术的外衣,伪装性更强;再就是极端化地解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方针政策等,达到“黑”的目的。总的来说,“低级红”“高级黑”都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宗派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的具体呈现。 “浙江宣传”曾发文《 “低级红”“高级黑”的六大危害》,综合近期的典型案例,梳理了“低级红”“高级黑”的六大危害,用以警示。六大危害为脱离群众、引发对立;授人以柄、落人口实;扭曲政策、引发焦虑;流于形式、助长歪风;消解严肃、丑化形象;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党建》杂志曾刊文《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提到了身边“低级红”“高级黑”的四个典型案例。文章称,当前,我们身边存在不少“低级红”“高级黑”的现象。比如,黑龙江省某法院在网上发文称,“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看似颂扬敬业精神,却是违背人情常理的“低级红”。再比如,有人讲作风变化,写出了“副市长吃上了自己掏钱买的月饼”,言下之意就是官员以前“不用掏腰包”;有人讲纪律严明,宣传了“因洗澡4分钟没接巡视组电话受警告处分”,让人感到抓纪律“缺少人性”;有人讲脱贫攻坚,采写了“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我们党扶贫政策“偏离主题”。这些例子,有的用力过猛,授人以柄;有的主观臆断,偏离实际;有的行为极端,适得其反;有的乱扣帽子,混淆视听。说到底,黑的是党的形象,党的威信。
中纪委官网曾就严防严纠以党建活动为名公款旅游问题刊文指出,这类行为是“低级红”、“高级黑”。文章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发挥了重要的教育引导作用。但少数人动起了歪脑筋,以党性教育、红色教育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搞“绕道游”、“夹道游”、“擦边游”,甚至舍近求远到千里之外“变相游”,不仅败坏党风,还使得严肃的党建活动娱乐化、庸俗化,实质是“低级红”、“高级黑”,政治危害大,必须严格防范、坚决纠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