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丽娜受贿一案。 唐丽娜被查实,2007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治委员、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1万余元。 唐丽娜是名“老公安”,长期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曾任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6年之久,2021年5月28日在任上落马,8月25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她长期大肆收受礼金,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唐丽娜。资料图 曾当纪委书记近9年,受贿始于纪委书记任上 作为落马的女性公安局长,在全国都较为少见。 唐丽娜,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唐丽娜长期在上海公安系统任职,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科长、研究室科长、政治部科长、副处长。 2006年9月开始,唐丽娜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两个分局和轨道公交总队从事纪检工作,历任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杨浦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轨道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前后三个单位任职纪委书记近9年。 据法院判决,唐丽娜受贿始于2007年,正是在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的岗位上,身为执纪官员,却甘于被围猎,陷入贪腐陷阱。此后14年间贪腐不止,越陷越深。
唐丽娜 2015年3月,唐丽娜调任奉贤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两个月后获任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式成为区公安分局一把手,也是直辖市少见的女性公安局局长。直至2021年5月28日落马,唐丽娜任此职务整整6年。 长期大肆收受礼金,频繁出入私人会所 被查近3个月后,唐丽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唐丽娜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在权力面前迷失自我,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为自己谋求特殊待遇,违规使用专职驾驶员,公车私用,长期大肆收受礼金,频繁出入私人会所;一再错失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唐丽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12月22日,唐丽娜受审。资料图 2021年12月22日, 唐丽娜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唐丽娜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01.27万余元,唐丽娜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供述调查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唐丽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时隔近一年,今日唐丽娜受贿案宣判,其获刑十二年,罚金二百万元。唐丽娜本月刚满60岁,余生将在狱中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