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实情况是,患者普遍重视医师,却不重视药师,药师对处方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其作用受到限制,价值也无法体现。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有证的营业员,说的话顾客也不大信,更别提审方了,我连药方都见不到几张。”某连锁药店执业药师告诉记者。 “我国医药分业改革尚在推进过程中,医院的电子处方很少外流到零售药店,药店执业药师面临着‘无方可审’的窘境。”李朝辉指出,不少执业药师仅仅扮演着药房“抓药人”的角色,没有获得应有的认同和尊重。 千辛万苦考取证,一身功夫没人认,执业药师难免心理落差大。除此之外,执业药师还面临着工资低、待遇差的现实难题。 记者在招聘网站查询发现,即便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执业药师的工资也很难突破一万元。
李朝辉认为,其背后的原因是医疗保险政策与执业药师管理尚未有效衔接。“审核处方、降低不合理用药、节约医保经费,这是执业药师的职责所在。在发达国家,执业药师有药事服务费,以肯定执业药师的专业价值和作用,但我国医疗保险政策与执业药师管理没有衔接,药店执业药师只受雇于药店老板,药店为了利润难免会推销药品,这又导致公众对执业药师的专业性产生质疑。”让公众信赖执业药师在“大病进医院,小病上药店”已经成为人们日常行为习惯的情况下,药店执业药师实际上是公众安全用药的最后一道把关人。可如今,执业药师既没有足够的审方权,也没有相应经费来支持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这成为我国公众用药水平偏低、用药不标准现象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指出,我国执业药师用药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不合理用药问题突出。对此,李朝辉提出5点建议:第1,实行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执业药师人员分布存在很大差异,应当按照地域差异,结合经营处方药和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品风险差异,来优化执业药师的配备政策,让公众获得更多的高质量药学服务。第2,实行执业药师分级管理。应当把执业药师分为高、中、初三级进行管理,将驻店药师、从业药师纳入初级执业药师的管理范畴,以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程度,保证服务质量。第3,对药店实施分类管理。零售药店的分类分级管理应该和药品的分类管理、执业药师的分级管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第4,加快执业药师立法进程。应该把执业药师制度和执业药师群体纳入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其法律地位、法定职责,以保证其专业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第5,促进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医院处方应当外流给药店,医保定点药店应当配备执业药师,这样才能发挥执业药师的应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