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B/T 15089-2001规定: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M3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N2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N3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 满足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标准排放控制要求,分别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中的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标准按时间节点分步实施。 三、《通告》的合法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阶段排放限值”。 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要求“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四、提前执行新标准的环境效益 国Ⅵ标准与国V标准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对于轻型汽油车CO、HC、NMHC和NOx排放将比国V阶段降低50%左右,PM排放降低40%左右;对于重型柴油车NOx和PM将比国V阶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颗粒物粒数(PN)限值要求。实施新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