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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答新华社记者问(3)

时政 | 发布时间:2021-11-20 | 人气: | #评论#
摘要:问:二十大代表肩负着全党9500多万名党员的重托和期望,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请问在这方面是如何体现的?有哪些要求? 答:党中央要求,二十大代表
 
问:二十大代表肩负着全党9500多万名党员的重托和期望,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请问在这方面是如何体现的?有哪些要求?
 
答:党中央要求,二十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和反映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意愿。结构合理、分布广泛,是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体现。《通知》对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证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代表结构的重点任务。《通知》明确,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要统筹考虑代表构成,合理确定各类代表人选数量,从严审核把关,精细精准操作,确保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要求。
 
同时,要综合考虑代表的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村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确保能够代表和反映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意愿。
 
二是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要坚持推优导向,积极推荐先进模范党员作为代表人选。要注意推荐在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注意推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先进典型,注意推荐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表彰活动中被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党员,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有依据、提名有标准、比选有标杆,进一步扩大推荐视野,做到好中选优。
 
三是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通知》明确,省区市女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应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所占的比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党员。《通知》还明确,省、直辖市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应有一定数量;自治区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由自治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选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把握好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比例和构成。
 
四是严把人选身份关,防止“顶帽子”。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范围。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认定人选身份,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防止挤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问:您前面谈到,二十大代表要严密产生程序,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请问具体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答: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相统一,严格按规定程序选好二十大代表,是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通知》规定,二十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并明确了代表产生程序的5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推荐提名。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着重了解人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防止把政治上的两面人选进来。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对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等进行查核、作出结论,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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