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退耕还林还草”,还是“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都是统筹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地块类型、实施范围、政策边界上,都是清晰明确的,不存在交叉重叠。 将目前各地开展的耕地恢复措施笼统地称为“退林还耕”,并与“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强行挂钩、混为一谈,是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具有一定导向性的污名化误解误读,容易让老百姓认为政策朝令夕改、急转弯,必须予以澄清。 对于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整改复耕,必须坚决支持、积极推进,让土地恢复为耕地,进行正常的粮食生产;对于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脆弱地区毁林造田、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严格限制,落实好生态保护区建设要求。 以上两种现象的纠偏和叫停,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是一以贯之的。“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是对过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树造林的整改纠偏。“退林还耕”是对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的误读。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坚决推进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的整改复耕,将过去不合理流出的部分平原优质耕地有序恢复回来,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才能让国人的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政策性很强,要防止和纠正认识上、理解上、操作上可能出现的偏差。要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留足留够过渡期,严禁侵害农民利益。 良田粮用是大的原则,整改复耕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对于存量问题的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不能简单化,搞一刀切,弄得鸡飞狗跳、怨声载道。 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耕地恢复潜力、农民意愿等因素,合理安排年度耕地恢复计划,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将耕地找补回来,不能不顾实际强行下任务、压指标,倒逼基层简单化开展工作。 特别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采取强制手段,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成林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 符合国家政策的退耕还林还草、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按照林地、草地管理,禁止纳入整改复耕范围。 总之,要记住,没有“退林还耕”这个概念,它的准确叫法,是“整改复耕”。千万别被一些不准确的提法混淆了概念,动摇我们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策。 出品:李俊 监制:常爱玲、齐慧杰、周宁、令伟家 统筹:令伟家 终审:于卫亚、张书旗、张焕、姜晨 文字:令伟家、李代祥 漫画:潘红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