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尸体发现情况 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职工电话报警称,在粮库院内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鑫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1月29日,公安机关经对死者生物检材进行DNA 检验,确定死者系胡鑫宇。 二、现场勘查情况 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粮库占地面积92亩,内有仓库、宿舍等建筑20栋,建筑物占地8000余平方米,四周用红石砌成围墙,高度约5米。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 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洼地高低落差约6.3米,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面积约9300平方米。 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5米,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树木高于围墙。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鑫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 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前后反穿,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双脚穿深色袜子。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尸体足尖自然下垂,距地面1.47米,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左鞋内侧鞋尖部、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经检验鉴定,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墙内侧红石凸出部位,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拖拽痕迹。 三、尸体检验情况 胡鑫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牙槽骨未见破损;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但均腐败,睾丸未见损伤;经毒物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 缢索为活套,绕颈形成闭环,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可见条形索沟一条,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 胃内空虚,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鑫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资料图 四、对胡鑫宇心理刻画情况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鑫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鑫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想法的习惯。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鑫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存在内疚自责、痛苦、无力无助无望感、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进食出现异常,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五、录音笔检验鉴定情况 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鑫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鑫宇持有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鑫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以下为答记者问内容: 胡某宇失踪以后,是如何开展搜寻的? 铅山县县委书记危岩:首先,对于胡鑫宇同学的不幸离去,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向一直关心关注此事的广大群众、网友和媒体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接到胡鑫宇同学失踪的报警求助后,我们高度重视,全力搜寻。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我们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护山守林员、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对胡鑫宇同学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的、不间断的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没有发现胡鑫宇同学,这也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没有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于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