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涛律师提醒,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双方当事人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或证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证明责任,由受助人承担。 谭敏涛律师建议,对于诬陷救助者的受助人,应给予其相应的处罚。被扶的人如果有讹人、诬陷的情节,即在明知对方无辜,却依然将责任推给对方,试图让对方赔偿等,这种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的手法,故意讹人钱财,属于敲诈勒索,当受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延伸阅读 扶起老人后,毕坤没想到随之而来的是如此多的争议。 11月30日14时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山路上,上班途中的毕坤看到有老人趴倒在地,身体打颤抽动,一直喊救命。周围有路人径直走过,十米之外的公交站也有人在探头张望,但均无人施救。 一番犹豫后,毕坤决定上前将老人扶起,但在扶起的同时,毕坤也请路人帮忙拍下视频,“当作证据,担心有被讹的风险。” 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讨论。部分网友在称赞毕坤好心的同时,也有网友围绕“该不该扶”“该不该拍视频”发表观点。譬如,“你以为不是你推的就行了吗,将来老人身体有什么问题都是你不适当扶起造成的。”“如果搀扶不当,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当扶起摔倒的人需要拍视频,还被称为教科书式扶人,这不是一种悲哀吗?”
11月30日,上海。毕坤扶起趴倒在地的老人。受访者 供图 12月2日,澎湃新闻对话当事人毕坤,还原事发时情况。毕坤表示,相关争议他有看到,但就事发时而论,最要紧的是先把老人扶起来;拍视频就为预防被讹诈的风险,“就像有人溺水,你去救人,可以,但要确保自己不会溺水”。 事发后,32岁的毕坤将视频给自己的父亲观看,父亲表示,在他们那个年代,把摔倒的人扶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 【对话毕坤】 澎湃新闻:事发时是什么情况? 毕坤:11月30日下午2点,我在骑车上班的路上,经过靠近云山路路口的一个地方时,离老远就看到一个人趴在地上,浑身打颤、抽搐并伸手求助。当时有两三个路人看到,但都只是朝这边看了一下,没有停下帮忙。我很奇怪,便停车上前查看,发现倒在地上的是一位老人,看模样大概70多岁。当天上海来了寒潮,温度在8-9℃,而且刚下了一天一夜的雨,地上还有很多水。 老人趴在地上喊救命,说“来个人扶我一下啊,谢谢啊”。但喊半天,更多人在张望,离老人十米之外有一个公交站台,四五个人往这边看,但没人管。说实话,我当时也想过要不就这样走开吧,但老人一个劲地哀求。我看不下去,便让旁边一个人拿手机拍一下,我去扶,以防万一留个证据,后面即使有事情也好说清楚。 扶的时候,老人浑身没有力气,腿部支撑不住,我就一直询问老人“可不可以”,对他说“你要觉得难受,就跟我说,我力气小点,不弄伤你。”老人当时仍然是神志不清的,含糊地回应,但也没表现出异样,就这样慢慢扶了起来。
11月30日,上海。毕坤扶起趴倒在地的老人。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扶起之后呢,老人情况如何,有没有拨打120? 毕坤:扶起之后,没过一会儿,感觉老人缓过来了。我问老人要不要给家里打电话,要不要帮忙打110或者120。老人说不用,他家就在前面,也有手机,待会自己给家里的孩子打个电话就行。老人一个劲地向我道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