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开始,中方协调美方来华取证,开展远程视频作证。之后,美国司法部在全国发出通缉令,三家人只能分头踏上逃亡之路,余振东前往洛杉矶,许超凡和许国俊则选择逃往美国中部的小城市。 2002年12月,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同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国当局以涉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逮捕。2004年9月,许国俊夫妇在美国落网。2004年10月,许超凡夫妇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镇被逮捕。 2006年1月,美国以15项罪名,对许超凡和许国俊二人提起刑事诉讼。在这个期间内,美方主动请中方在证据、证人、证言等方面提供司法协助。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先后向美方提供了15万页的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最终,2009年5月,美国法庭对许超凡判处25年有期徒刑。与此同时,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正式成立,包含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许超凡案也被列入中美执法合作的五起重点案件,中方会同美方和许超凡进行面对面商谈。 2015年11月,许超凡书面提出愿意回国受审,2016年,他通过律师表示希望再次和中方工作组见面,有意接受遣返。这次谈话之后,许超凡同意回国受审,中美双方沟通了许超凡案的工作安排,美国法院对许超凡案刑期进行改判,同时法院核准协议遣返令后,美方判发遣返令并将许超凡遣返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