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顺 《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视频截图 2021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推出的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介绍,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十分爱好茅台酒。他对茅台的痴迷程度,在烟草系统几乎人尽皆知,他自己也不避讳:“喝了不少,收了不少,具体没算过,也算不出来。” 专题片透露,赵洪顺共借用了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的三处住房,用来存放自己违纪违法所得的资产和物品,其中茅台酒就有2900多瓶。就在被留置的当天中午,赵洪顺还接受了一名私营企业主的宴请,喝了一瓶50年的茅台酒。 2020年6月,赵洪顺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赵洪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32.4309万元。 延伸阅读: 曾在国家级新区贵州贵安新区担任公安局长的高永昌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高永昌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书)披露了上述内容。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3年以来,高永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约976万元,其中仅茅台酒就收了两百多瓶。
高永昌。多彩贵州网 图 事实上,包括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在内,近年来已有多名领导干部因利用茅台酒谋私被查。2019年1月,贵州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据新华网报道,2019年,贵州省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397起,处理3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4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 受贿关键词“茅台酒” 公开资料显示,高永昌,男,回族,1961年7月生,江苏南京人。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在贵州公安系统工作30余年,曾任贵州省公安厅反恐处处长兼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13年3月出任贵安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12月兼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2019年6月通报被查。 2019年12月,高永昌被“双开”。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高永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破坏贵安新区公安局政治生态,政治信仰缺失,信谣传谣,对抗组织审查,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通报还提到,高永昌违反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放贷并获利;违反群众纪律,耍特权、抖威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规向相关施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20年1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就高永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高永昌2013年3月任贵安新区公安局局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承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或承诺提供帮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76.3236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高永昌受贿事实中,茅台酒是一个关键词。6年时间内,他收受的茅台酒超过两百瓶,品种包括53度飞天茅台、定制茅台、年份茅台、生肖茅台等,总价值近50万元。 一审获刑11年半 主要有哪些人给高永昌送过茅台酒? 一审判决书介绍,陈某系贵安新区公安局民警,他在高永昌关照下,2015年9月任该局思雅派出所教导员,2017年8月任该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为感谢高永昌在其职务提拔及公司经营上提供的帮助,他先后送给高永昌170万元。 此外,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送给高永昌1瓶三十年的茅台年份酒,2016年5月左右又送给高永昌6瓶三十年茅台年份酒。2016年底,陈某将24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务车上;2018年春节前的一天,他将12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务车上;2019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将6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车上。陈某所送茅台酒价值共计13.345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