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长期以来,有这样一些“巨无霸”企业,长期活跃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拥有151万员工的中石油、拥有92万员工的国家电网、拥有41万职工的中国电信(以上均为2018年数据)…… 同时,这些企业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由我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 谈到这些巨无霸央企,普通人的第一印象是:在里面上班的普通员工,是不是拿着远超外界想象的高工资?不过,统计数据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发布的2016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显示,当年央企和各级国企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等处在一线岗位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65991、50235、64620元。 而当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这三类人员的工资都达不到平均线。此外,他们的工资均不及管理人员年薪的50%。 不过,这样的局面很快就将出现根本性的变化:1月1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以往被国企员工和外界诟病较多的央企工资产生方式死板、部分央企工资增长过快、央企工资内部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将有较为明确的解决方案。 部分央企将采取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首先注意到,在这份文件中,提及了“工资总额”的概念。对于普通人来说,“工资”这个词平时听的比较多,但“工资总额”具体是什么意思就有些令人费解了。 记者发现,对于这个名词,《办法》第三条对此专门解释称,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也就是说,目前央企员工的绝大部分收入,都被包含在这个“工资总额”中了。 从资料来看,过去,央企工资总额的形成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方式。各大央企的工资总额到底可以编列多少,也基本上需要获得国资委的“首肯”。例如,2010年下发的国资发分配[2010]72号文《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就指出:“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核准制”。 而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团队撰写的分析报告则认为,之前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是先确定工资总额,再逐层分解到下属单位和个人。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发布的《办法》中,明确“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从国资委此前的表述来看,这一类央企(一般称为商业一类央企)包括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行业。也就是说,三大电信运营商、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华侨城等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建筑企业,在此次改革落实后都将可享受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的待遇。 对于这一转变,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从宏观上看,改革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未来,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全部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审核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 强调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挂钩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说此次发布的《办法》对于一部分央企每年能够编列多少工资“松了绑”,但这也不意味着这些央企就可以无限制的滥发工资,也不能通过雇佣冗员的方式提高整体工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