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祎 每经编辑:廖丹
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业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于10月23日作出批复,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业,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核准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同时,该行的业务范围、高层任职资格以及公司章程也获得核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批复公告中所附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公司章程显示,在该行发起设立的50亿股总股本中,山西省财政厅占股94%,其余6%的股份则分别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和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出版传媒集团”)2家企业法人所持有。其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持股4%,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持股2%。
两企业法人股东合持3亿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批复文件显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业务范围为:组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复文件中规定,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应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该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公司章程显示,该行发起设立的总股本为50亿股,均为法人股。其中山西省财政厅持股47亿股,占股本总额的94%;企业法人发起人2户,持股3亿股,占股本总额的6%。
从股东名单看,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2户企业法人股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和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其中,前者持股4%、后者持股2%。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是集白酒、大健康产业、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及白酒机加工于一体的省管重要骨干企业,其旗下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为中国白酒第一股、山西第一股。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是一家集图书出版、报刊出版、印刷复制、物资供应、出版物发行于一体的文化传媒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作为国家批复的省级农信社改革“上参下”模式“第一单”,在其公司章程中也对“上参下”作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可逐步参股省内市县法人机构,形成以股权为主要纽带的组织体系,并作为股东,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在经营管理方面,该行对全省农信机构进行行业管理,包括搭建面向辖内农信机构的服务“大平台”,提供包括资金营运、信贷管理、资金清算、集中运营、电子银行、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
领导班子任职资格获准
在关于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业批复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还核准了王亚、任晓峰、张科职、李颖耀、冀建宏、郑书俊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王亚获批担任该行董事长,任晓峰获批担任该行副董事长、行长。
同时,聂宏伟、李颖耀、王晓武、李向萍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也获得核准。
据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公司章程,该行设行长一名。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同时,该行可根据需要设立行长助理、风险总监、财务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其他业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