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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今年首例 4月18日摘牌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网络

来源: 证券时报e公司 广东  

在监管层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加大退市力度背景下,2024年首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即将落地。

新海退(002089)4月17日晚间公告,由于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4年4月18日被摘牌。

2024年2月5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宜”)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自2024年3月26日,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4月18日,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对于摘牌后股权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新海退公告拟聘请兴业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公司表示将尽快与兴业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市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张亦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1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4年2月6日,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新海宜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高管中,张亦斌作为时任董事长、总裁,决定引入专网通信业务,知悉隋某力控制该业务并注意到业务开展中的异常迹象,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时任财务总监戴巍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审批付款和催款,关注到业务异常但仍在相关报告上签字确认。

后续新海宜、张亦斌、戴巍、徐磊、奚方均提出了申辩意见,但证监会经复核后认为,相关申辩理由不足以否定其未勤勉尽责的事实,不予采纳,张亦斌、戴巍、徐磊、奚方分别被处以200万元、15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罚款,另外,证监会对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新海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随后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今年2月公司正式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但3月19日公告收到了股票终止上市决定;3月29日,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张亦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据Wind统计,2024年以来,*ST华仪、*ST柏龙、*ST泛海、*ST爱迪、ST鸿达、ST贵人等已经实施退市,主要原因为股价低于面值;而新海退将成为今年首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案例。

当前上市公司监管趋严,退市力度逐步加大。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新版“国九条”,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也发布系列政策,其中退市力度显著增强,设定了“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连续多年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大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且不整改”等退市情形,并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

机构预计,新规涉及的上市公司影响范围明显扩大,常态化退市格局将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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