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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学理论中概念及其定义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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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17:37 来源: 人民论坛网 作者: 刘跃进

概念是科学理论和学科体系的细胞和基础。研究和界定国家安全学理论和学科体系中的各种概念,是推进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要做好这个基础工作,就必须深入了解当前概念研究和界定中存在着一些什么问题,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虽然不可能把国家安全领域中的概念问题完全解决,但还是力图从逻辑的角度推进这一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一、对国家安全领域概念问题的关注与研究

早期提出建立国家安全学设想的时候,我们已注意到明确概念的重要性。1998年内部发表的《为国家安全学立言——“国家安全学”构想》一文,不仅提出了设立国家安全学的构想,而且已经发现“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两个概念的不同。文中写道:“建立国家安全学和国家安全学科体系,首先必须弄清一些基本概念,而其中最基本的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这两个概念。这不仅是因为这两个概念代表了国家安全学研究的基本对象,而且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把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从而使得概念不清。不弄清这两个概念及其区别,就谈不上国家安全学的建立。”[1]除了这篇文章,1999年1月由《国家安全通讯》编辑部压缩编辑并改了标题转载的《建立“国家安全学”初探》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工作’与‘国家安全’不是同一个概念。国家安全是国家在主权、领土、政治、军事、外交、外事、经济、资源、文化、种族、国民、首脑等各个方面存在、权利和利益的不受威胁和侵害。与此不同,国家安全工作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2]在此,我们虽然认为“国家安全工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认为狭义的“国家安全工作”就是隐蔽战线的情报与反间谍工作,而国家安全学研究的对象包括国家安全和狭义的“国家安全工作”,但同时还认为广义的“国家安全工作”还包括军事、保密、外交等方面的工作。

此后不久,我们不再区分狭义的“国家安全工作”和广义的“国家安全工作”,不再认为只有狭义的“国家安全工作”是国家安全学的研究对象,而是认定科学的“国家安全工作”概念,既包括隐蔽战线工作,还包括国防军事、外交外事、治安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3]。同时,我们还超越“国家安全工作”概念的局限性,选用能够广泛地概括各种主体相关情况的“国家安全活动”这个中性概念,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一个标志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的概念,也就是指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的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为了实现安全,在客观上最大限度地达到安全状态,国家便采取了包括政治和军事、经济和文化、内政和外交等各种手段和行动,这就产生了既不同于国家安全又以实现国家安全为目的的国家安全活动。”[4]

20多年来,我们一直重视研究概念问题。如果说最初强调“国家安全”与“国家安全工作”是两个不同概念,主要是针对现实中人们对这两个概念的混淆,那么我们后来陆续发表的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学领域各种概念问题的文章,则越来越多地针对国内外学术理论界对相关概念认识和定义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这些文章包括《从哲学层次上研究安全》(2000年)、《“安全”及其相关概念》(2000年)、《论国家安全的基本含义及其产生和发展》(2001年)、《认识“国家利益”需要理清的几个关系》(2005年)、《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性的分歧和争论》(2006年)、《国家安全法的名与实——关于修订我国<国家安全法>的一点建议》(2006年)、《为国家安全立名——国家安全研究中概念问题的逻辑批判》(2008年)、《当代国家安全系统中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2011年)、《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2013年)、《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之间的概念关系与构成关系》(2014年)、《反间谍法草案中的“名”与“实”》(2014年)、《我国军事安全的概念、内容及面临的挑战》(2016年)、《“安全化”还是“安全议程化”》(2019年)、《情报和国家情报的概念辨析》(2019年)、《国家安全学论域中信息安全解析》(2019年)、《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生物安全与生物威胁》(2020年)、《安全领域“传统”“非传统”相关概念与理论辨析》(2021年)、《用抠字眼精神夯实国家安全学基础》(2022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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