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若 环球时报记者 赵觉珵】4月25日台湾多家媒体报道了岛内“台独”分子杨智渊被大陆批准逮捕一事。这也是大陆相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台湾“台独”分子刑事责任的第一起案件。
杨智渊
依法惩办“台独”第一起
台湾联合新闻网25日援引大陆媒体的报道称,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对杨智渊批准逮捕。
资料显示,杨智渊出生于1990年1月,台湾省台中人,2006年就读中学期间就开始从事“台独”分裂活动。2008年,他被民进党选中重点培植,被任命为民进党台中市党部青年会会长,成为“台独”势力重要成员。2011年,杨智渊参与组建“台湾民族党”,策划实施一系列“台独”分裂活动,推动所谓的“公投建国”。2019年出任该党副主席代理主席党务后更是变本加厉,大肆鼓噪“台独”立场。同年,杨智渊应陈水扁邀请,代表“一边一国行动党”参选新北市永和区“立委”,并在选举中大肆鼓吹“谋独拒统”,极力煽动两岸对立。香港“修例风波”期间,他更高调串联分裂势力为“港独”站台,鼓动“多独合流”,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台湾《旺报》披露称,杨智渊于2022年1月从厦门入境大陆。台湾联合新闻网4月25日回顾称,去年8月时任美国众议长佩洛西窜台后,大陆于8月3日宣布,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次日,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对杨智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最重可判无期徒刑
中时电子报25日称,去年8月26日大陆央视专门制作一期节目,邀请两名法律学者解读杨智渊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当时表示,杨智渊可以说是“台独”顽固分子,他的一系列行为性质非常严重,完全构成刑法中的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拥有两岸律师证的张宸浩律师去年8月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裂国家罪,如果杨智渊被认定是首要分子,最重将面临无期徒刑的刑责。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25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杨智渊案彰显出我们捍卫一个中国原则以及遏制“台独”势力的坚定决心。此前,一些“台独”分子认为大陆法律对其没有约束力,他们可以“逍遥法外”,但杨智渊案显示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台湾岛内所有“台独”分子和极端分裂势力都要对其分裂国家以及对国家统一造成危害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李晓兵具体分析称,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也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依法追究杨智渊等“台独”顽固分子法律责任的直接依据,并通过《刑法》落到了实处。据李晓兵介绍,《刑法》第103条对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也有明确规定。
李晓兵认为,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一个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反对分裂国家的立体式法律保障体系和实施机制。杨智渊案让很多顽固的“台独”分子感到芒刺在背,因为他们任何试图分裂国家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严惩,这会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李晓兵同时强调,相关法律手段仅针对杨智渊等一小撮顽固“台独”分子,以遏制“台独”势力嚣张气焰,绝大多数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台湾同胞不需要为此过度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