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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将金融科技装进法治“笼子”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网络

2021-10-27 11:51: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原标题:法治护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将金融科技装进法治“笼子”)

 

左图 北京金融法院工作人员根据电子显示屏介绍全国金融案件情况。经济日报记者 陆 敏摄

上图 北京金融法院内设电子卷宗生成中心,推动电子化办公。经济日报记者 陆 敏摄

金融创新犹如硬币的两面。近年来,伴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金融科技突飞猛进,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了广泛的担忧。个人金融消费数据是否有泄露风险,个人金融信息是否被“共享”?一旦科技公司掌握大量个人金融信息,如何防止平台公司滥用信息,如何保障个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与会专家表示,要推动法治在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担当作为,探索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法治化路径,用司法规范金融创新的边界,发挥法律规则的引领作用,建立金融科技向善行善的导向机制。

金融立法要跟上金融创新步伐

伴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正逐步健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补齐制度短板,为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据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晓洪介绍,近年来,金融法治取得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完善基础法律制度,健全审慎监管制度,强化金融违法处罚规则,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

与此同时,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当前金融立法要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还应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金融是重规划、强监管、硬约束的领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以法律引导、规范和保障金融立法进程。”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高峰对话:法治协同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议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提出,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实效性,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要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效率,满足实践需求;要牢固树立系统性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协同发力,集中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

刘晓洪表示,对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未来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一是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二是修改《商业银行法》,引导银行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健全审慎监管基本制度,规范金融业务活动,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四是健全平台企业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

专家认为,要更加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据悉,为了厘清金融监管的相关职责,司法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法治化路径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仍显不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认为,传统的商业银行领域在后疫情时代面临再平衡,可借助法治的手段实现金融监管的适度调整。

“跟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不同,对于全球的金融行业来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潜在危机并不是内生于行业内部或者是金融机构本身。相反,银行所代表的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救助这场危机的主力军,各国都出台了救助措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监管标准。这样一来,很多以前未必符合借款标准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信贷和担保的支持下渡过难关。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不断扩张。”郭雳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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