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立正执导的电影《朝云暮雨》,还没上映就火了,但火的原因并不是这部电影本身,而是封路!
这个事在昨天开始上的热搜,起初的时候,网上流传说是在广州,但其实不是的,事发地是在江西婺源。封路也不是水军解释的那么几个小时,而是在高峰期的主干道上封了两天。也因为封路的地方是学校,导致许多要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无法通行,所以才引发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
且,一度剧组和群众发生了冲突!
在视频的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剧组的工作人员用围栏把路完全封死,不放一人。而被拦下的去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已经乌泱泱堵了一片。讽刺的是,在另一边,一黑衣白帽的剧组人员非常霸气的脚踩护栏,抵着人群,手指着喊道:“别让他过!”
而在另一边,一名骑电车的男子试图“突围”,却被死死挡住。
男子一边想过去,一边说:“我小孩在那里上学,开玩笑嘛你这是。”
在视频中,很多人也在质问,是谁让你们拦路的!
这个事从昨天发酵,到今天热度依然不减,直到刚刚,笔者看到新华社就此事发表了评论文章。用词很温婉,但却诛心,一句话:“选错了主角”!
写到这里,其实孰是孰非一目了然,笔者就此事发表如下几个看法:
一. 首先从法律法规上来讲,剧组拍戏封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而民法典上也明确规定,居民享有通行权,哪怕是在私人的领地,也具备通行权。
很显然,一个剧组拍戏,且是在自我盈利的基础上,影响人正常的通行,于情于法都不合格。
二. 从情理的角度来讲,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因为特殊的缘故,剧组拍戏临时封路只是单纯站在情义的角度,群众是可以理解的。就好比笔者楼上邻居装修,新搬来的小伙和妈妈一起在同单元里拿着糕点挨家挨户敲门告知,并连连说打扰了。就像这种情况,不要他糕点,起码能感受到他们的通情达理。
张国立的剧组呢,你一不是搞公益,二对群众大呼小叫,似乎封了路是天经地义的,这条路就是你们剧组的,很显然,这种行为是不通情达理的。而对于不通情达理的人,别人也没必要给他们讲情分!
三. 封路风波,在今年不是第一个炸的,前段时间,有一个千万粉丝级别的网红举办一场营销活动,也封了大街小巷。
当时记得人民网是这么评论的:
“我国法律规定,封路必须县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许可才允许交通管制,一个街道办,一个劣迹网红,到底是谁给他们权力封路?其次,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连中央领导出行一般情况不允许封路交通管制,劣迹网红哪来的脸面?难道街道办是怕辛巴网络暴力你吗?毕竟之前网络暴力了一个女生至今未道歉。还是街道办是劣迹网红辛巴的家人?”
抛开网红的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人民网着重提了两点:
1.按照法律规定,封路必须县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才允许交通管制,连中央领导出行,一般也是不允许封路的!
2.街道办为网红提供封路方便,是怕网红网络暴力,还是街道办是网红辛巴的家人?
可以说,人民网对封路的网红,以及协助网红封路的街道办,给予的讽刺批判都很诛心。
那么,此次给张国立剧组拍戏提供封路方便的,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