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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收取天然气开口费 河南禹州顶风违规损害百姓利益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良贤

2021-04-08 07:20:00来源:央广网原创版权

  央广网禹州4月8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相继发文,明令禁止“开口费”等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然而,近日有河南禹州多位群众反映,在当地的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商都在明目张胆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价格每户六千至七千元不等。当地燃气公司明确声明,不收取开口费。那么,这笔动辄每家数千元的所谓开口费都收给了谁?又用在哪里?

  群众就此向禹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互相推诿,不予受理。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禹州有关部门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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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禹州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上介绍,禹州市位于河南省中部,1988年撤县建市,全市总面积1461平方公里,总人口130万,是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市,位居2020年中国县域经济百强榜第55位。

  在禹州市中心地带,有一个名为“城上城三期”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最近,不少购房的居民向记者反映,买房时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约定“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配建标准、完成室内燃气管道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但是2021年房屋整体已经完工,业主们正准备装修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每户7000元的暖气开口费和天然气开口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能装修。整个城上城三期有500多户居民,每户都被要求缴纳这笔费用。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合同上面显示,这些费用全部由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承担,写得一清二楚。但是如果房子要去装修,他们要求我们必须交双气开口费。(开发商)说是市政府让收的,住建局让收的,打着市政府的旗号,收我们业主的钱。”

城上城小区(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明确,燃气暖气由开发商负责(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在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已经标明燃气、暖气建设由开发商承担,而且在现场探访中记者发现,小区内的燃气、暖气管道早已建好,并不需要“再次开口”。一位业主说,他着急装修,只能交钱:“都交了,不交没办法,不交不让装修。”

城上城小区(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不仅是城上城小区,在禹州市鸿基雅苑小区,同样也是不交开口费就不给钥匙。不得已,小区业主黄先生也交了开口费。黄先生说:“开发商说钱得交。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他说这个钱必须交,交了7000多元。”

  购房合同上有了规定,为什么还要收取燃气工程“开口费”?记者拨打了负责禹州市燃气供应的天源燃气公司的电话,对方说,他们不收燃气开口费,唯一收取的是和开发商在建房时约定好的工时材料费,这和业主无关。

  燃气公司:开口费没有,是工时材料费,我们收的一直都是工时材料费。这一部分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不能再问业主要。

  记者:按理说就是开口费不该我交,工时材料费也不该我交,对不对?

  燃气公司:那是做了预算的,那是我们跟开发商之间签的合同。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等,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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